2016年2月,陈黎艳被鲤城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鲤城区“三八红旗手”。同年10月被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被泉州市妇联评为泉州市“三八红旗手”,入选福建省2016年十月“身边好人” 榜(注:2017年1月被授予泉州市“第五届道德模范”)。
2015年9月开学,陆续有老师和学生报告称校门口附近有一名可疑男子在放学后尾随独自行走的女生并有猥亵行为。据了解,该嫌疑人“高高胖胖,骑着一辆绿色电动车,翘头发……”。因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促使陈黎艳每天放学后都到校园周边巡查,同时注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9月21日下午,陈黎艳发现那名学生描述的男子正好尾随一名女生上楼,她见此情景也跟上并询问,男子见状便匆匆下楼……
陈黎艳勇敢跟踪到附近旧书城路口时,借助街区群众的力量擒住了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