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紫,泉州新门外曾林村(今属江南镇)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生。7岁丧母。民国5年(1916年),随叔父陈大谦到印度尼西亚泗水谋生。初在合德咖啡批发行当仓管员,1919年,在叔父谦记咖啡行当经理。1934年,自己创办建记咖啡食糖批发行,经营有方,业务发达。
陈启紫热心教育事业和华侨社会活动,创办泗水同善学校,连续20多年被选为泗水食糖同业公会主席和有妫堂宗亲总会主席。
抗日战争爆发,泗水与巴达维亚埠同时成立捐助祖国慈善委员会,陈启紫被选为委员。
他积极奔走呼吁,宣传、募捐。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泗水沦陷,陈启紫被日军逮捕,物资被没收,商行被查封。后经华侨界多方营救才得释放。他出狱后,继续支持中印(尼)人民的地下抗日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陈启紫重振旧业。
1951年新中国国庆节前夕,陈启紫参加第一批印度尼西亚华侨回国观光团。1953年,他收回资产,携眷返国,参加侨乡建设,将带回的大部分资金投入福建省华侨投资公司,被选为公司的常务董事,并担任晋江地区募捐委员会主任,发动华侨侨眷创办泉州侨光和石狮华侨两座戏院。1954年,被选为泉州侨光戏院经理、石狮华侨戏院董事长。是年春,当选晋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翌年当选为晋江县副县长。1956年后,历任全国归侨联合会常务委员、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他在担任晋江县副县长和归侨联合会主席时,全力投入发展侨务、侨联工作,克己奉公,俭朴自持,把工资捐赠给侨联会作为经费。
文化大革命中,归侨联合会被宣布撤销,人员被遣散,陈启紫从此抑郁成疾。
1974年2月,陈启紫逝世,终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