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府埕与七部棺
时间:2022-04-22 09:57 浏览量:1
 

留府埕与七部棺

龚书群

“埕”字在北方方言中是酒瓮名,福建沿海的蛏田、盐田也称“埕”,但作为地名,是泉州最为特色。人们往往把某名人、豪绅的府第前用花岗岩版材铺设的庭称为“埕”。“庭”与“埕”在闽南语中属同音字,泉州人都用埕字取代之。

花巷与许厝埕交界处有条向南的小巷称菜园头,进巷100米处的西侧原有一东西走向的小道直通古树下(今市建一公司),中段便是留府大门前的大埕。

留府埕的留府坐北朝南,后临许厝埕。占地约五亩,今市政府办公大楼一部分就是府第的范围。

此地原名叫“船舫”,五代晋江王留从效建府地于此,即改叫“留船舫”,也称“留郡舫”或“留君园”。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载:留从效,泉州桃林(今永春县)人,父璋早死,幼孤。事母、兄以孝悌闻。略知书、好兵法……唐元宗时即以泉州为清源军,从效为节度使……未几、累授同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薨年五十有七。封鄂国公,进封晋江王。

留从效在泉州,以勤俭养民为本,衣服朴素。公服只有出门视事时才穿上,入门后又换上布衣。他常对部属说:“我素贫贱,不可忘本也。”

从效无嗣,以兄从愿之子绍基、绍兹为子。

宋王朝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留府也经历了兴旺衰微的轮回。北宋中叶,留氏虽是世家,但已式微,府第荒废为园。人们又称此地为“留郡园”。

南宋孝宗朝时,留氏已传六世了,至六世孙留正时,留家又开始有了生机。据《晋江县志》载:留正(1132年-1207年)字仲至,少游惠州(今广东惠州市),徐敦实妻以女,因应惠州举,绍兴卅年(1160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今广东省阳江县)尉、清海军节度使判官。

时任广东提点刑狱,就知广州的龚茂良(莆田人)欣赏他的人品和才华,便向朝廷举荐。留正从广东赴京都临安,经都堂审察,宰相虞允文奇才,又荐于孝宗,后来官途风顺,步步高升,官至左丞相,历孝宗、光宗、宁宗三朝,封魏国公,终年78岁,是名符其实的“三朝元老”。泉州西街开元口对面的上坊巷中,宋时曾立有“三朝元老”木牌坊一座。

留正成名后,府第改建在今西街甲第巷内(今舍人巷),因此泉州出现两个留府埕。

从留正起,留家科举蝉联,世代簪缨。留正之子留硕官大理寺丞知会昌军;留端官直湖南、江西刑狱,移知广州;留丙官司农寺丞仓部郎中、知常德府。孙元长、元英、元亮、元圭均举于乡,朝于官。

明弘治年间(1488年-1505年),留正的六世孙留淑志(1481年-1522年)十六岁时受业于理学家蔡虚斋,戊午(1498年)乡举,乙丑(1505年)进士,官至通奉大夫,浙江布政使司。生前与其弟留芳(字汝砺、南雄府通判)在先祖留从效的故园重建府第,以复旧观。有司又在育才铺为留志淑立大方伯坊一座。

留淑志子元复,举人出身。孙震臣、敬臣明万历间均成进士,震臣官至刑部主事。

传至留起春(讳启)时,正是明清鼎革之际,1644年李自成起义军攻占北京,建交大顺政权。崇祯皇帝自缢于煤山,明王朝宣告灭亡。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定京师,二年豫亲王多铎定江南。时唐王朱聿键在,福州建立隆政权,郑芝龙掌握军政大权,降清的明臣洪承畴通过泉州的明官郭必昌间道密檄郑芝龙,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郑芝龙降清。顺治三年(1646年)平南大将军博洛兵分两路由仙霞关,分水关进入福建。顺治五年(1648年)八月清军抵泉州。身为明朝遗臣的留起春,遭逢国变,誓不降清,一家七殉。族人为之收殓后,为了逃避清军捕杀,改名换姓,逃避四方。七部棺木就这样无主孤魂,久停不厝,这就是留府埕七部棺的由来。

留府破落后,上世纪20年代,菲侨巨商、天主教徒陈光纯办启明女校于奎霞巷,由于校舍范围小,不能再扩大,于是购此地建一座三层楼的“同”字型的洋楼作为校舍,后又在校舍西侧建天主教堂。七部棺置放于洋楼周围,有碍观瞻。时任启明女校校长、天主教神甫铎斯拉宾·莫牙(西班牙人,中文名任道远)即在楼后搭一所把七部棺集中置放。

七部棺置放在园内约300年,泉人迷信极重,制造许多使人毛骨悚然的传闻。人们经过留府埕时总觉得非常阴森和恐怖,不敢在此久留。据说有人大白天去敲一下棺木,棺木里马上就发出叫声。

20年代,泉州盛行买“花档”(相当现在的“六合彩”),在“一元二十九垫”的高利润驱动下,“翁幸某也幸”。为了中彩,市民一阵狂热到处求神托佛,传闻“七部棺”中有一位13岁的未婚小姐最灵,每天卖花者到此,她会出来买花。于是不少人到此祭祀,希望一夜暴富,据说后来有一人中彩了,花档主因此破产。花档主即用银针刺棺木,并用黑狗血淋之,以消心中积恨,经此辟邪,这部棺以后就不灵了。1935年泉州发生特大洪水,水尾直至钟楼,留府的七部棺四处漂游,洪水退后,传说又自动返回原处。

 

关于留府埕的七部棺,还有许多民间传闻:

一、陈祖泽的《温陵探古录》记,留郡王不知何许人,传为五代,留从效之后,明时为某地郡王,因侵国库被杀,阖家赐死,死后骸骨被扣留,不许安土。所以棺木久置不厝。

二、留郡王为明代朝臣,京都离泉州万里之遥,但每天晚上他都能回家,大清早就上京赴早朝。有一次,其母从媳妇房前经过,听到房间里儿子说话的声音,于是敲门进去问其因由。儿子说是骑竹马回家。此竹马能腾云驾雾,但鸡啼以后就不能起飞,说着指那置于房中墙边的一根竹子。其母好奇地走去看,并跨上欲试,竹马就此失灵。因这神物最忌在女人胯下。第二天竹马不能飞了,朝中奸臣乘机诬陷,说他在泉州蓄意谋反,于是皇帝下令追捕。他走投无路,便吞金自杀。

三、又传留府主人是明代皇帝的驸马,侵吞国库,在泉州大兴土木建府第,事发后全家自杀,当年有人还看到棺木里一女人身着凤冠露。

 

各种离奇的传闻,加上泉人迷信极深,传出凡欲鸠资治殡之人,则非死即病,使七部棺安土一事推委了几百年。

民国时期,1946年,时任福建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罗尔瞻和晋江县长吴德露在社会各界人士的敦促下,下决心移葬七部棺。既令警察局长王允恭去选择墓址和承建墓地的工人。恰好县政府内一承包工程的福州木工张承伊,县长吴德露亲自找他,要他承担此任务。张回家给老婆提及此事,老婆极力反对。张深知此事已推托不了,于是到涂门街关帝庙抽签,结果抽到十七签,签诗曰“田园价贯好商量,事到公庭彼此伤;纵使机关图得胜,定为后世子孙殃”。本来胆战心惊的张承伊,抽到此签,更是雪上加霜,坚决拒绝承建。专员罗尔瞻反复动员他,就是死不答应。最后罗尔瞻把事先拟好的祭文给他看,文中有“……果有祸焉,惟予之是当……”意思是日后如有不测,我罗尔瞻独自承担,勿累他人。

由于专员、县长及警察局长三方出面,张承伊也为日后生计着想,最后硬着头皮答应了。墓地选地市中山公园内,由于怕得罪鬼神,他要求,建墓纯属义务,工钱分文不取。奉安之日,他要自备“三牲”祀之,他提出的要求得到全部满足。

墓地建好了,但出殡安土当日,谁来抬棺木呢?警察局长王允恭为了此事,走遍晋江五个码头工会。由于迷信至深,工人们说,过去凡是去抬者,曾有人立刻就死,现在就是一万元也不敢去冒险。结果没有一个工会敢承担。局长最后去找五堡码头工人,因他们中大多姓刘,明末清初,留氏为了逃避清军捕杀,落荒而逃,生者大部分改姓刘,因此留刘原是一家。经警长一说,五堡码头派出80人来抬棺木,条件是,此举纯属义务,不计工钱,但抬棺木时每人要给红布一块系在身上,取其吉利。至此,抬棺一事也有了结局。

出殡之日,专员主祭,史学家吴读祭文,晋江各界人士及留氏后裔也派人参加。公祭完毕,洋号鼓开道,锣鼓吹在后,送殡队伍从花巷的许厝埕出发,经中山路到中山公园,沿街观者人山人海。三百多年久停不厝的七部棺,终于奉安入土,种种迷信传闻也就宣告结束。

建在中山公园内的留郡园墓,坐东朝西,花岗岩的墓碑高大,刻上“忠烈七棺墓”。1958年,体育场扩建,墓由厦门大学历史考古队来发掘,一些殉葬品被带走,墓地夷平。而留府埕以后所建的三层洋楼,80年代也被拆除,建起政府办公大楼,留府埕成为历史地名。当人们走过市政府后门时,还能看到一株老态龙钟的龙眼树出墙而来,树下便是当年搁置七部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