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措施文件解读之六
对新确认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一次性给予实施单位20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市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择优按不高于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择优按不高于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措施的通知》第6条鼓励企业发展智能制造
本措施是从鼓励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推进两化融合的管理体系贯标认定及项目建设、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等三方面着力推进我区企业发展智能制造,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通过对符合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对符合智能工厂认定标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两项补助不能同时享受),鼓励企业机器换工,智能化生产;通过择优选取两化融合建设项目给予补助,鼓励我区企业推进生产过程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研发生产与信息化深度融合;通过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创建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对获各级政府试点示范的企业和项目给予奖励,不但可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而且也为其他企业开展智能制造项目提供参考和示范,进而加快我区智能制造的发展。(具体申报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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