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2017-09-22 15:16 浏览量:1

2017919日,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专家审查论证会召开,会议评审并通过了《鲤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曾昀、市发改委、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环保所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规划评审专家组出席了会议,鲤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向阳,区环保局领导班子及区委办、区政府办、发改局等18个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评审专家组在系统审阅文本的基础上,听取了区环保局的简要汇报和规划编制单位负责人的研究成果报告,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和答疑,经过讨论形成了最终评审意见,同意通过《鲤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划思路清晰,指标体系构建合理,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专家组建议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最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向阳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参加评审会的领导及专家表示感谢,希望各位领导及专家加强对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他表示,下一步我区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按照专家组要求对规划进行整改完善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三是《规划》颁布后,我们将以《规划》为引领,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