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专家审查论证会召开,会议评审并通过了《鲤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曾昀、市发改委、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环保所、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规划评审专家组出席了会议,鲤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向阳,区环保局领导班子及区委办、区政府办、发改局等18个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最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向阳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参加评审会的领导及专家表示感谢,希望各位领导及专家加强对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他表示,下一步我区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按照专家组要求对规划进行整改完善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三是《规划》颁布后,我们将以《规划》为引领,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