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泉州市区第十五届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6-28 10:32 浏览量:1
  市区各中、小学校:

为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配合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努力提高市区青少年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动脑的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9月份在鲤城区举办泉州市区第十五届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请各中、小学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9月24日(星期六)在泉州市第一中学举办。

二、作品评选

各学校推荐的作品应是在科技实践活动中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自主创作、发明的作品,禁止移植剽窃。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

    各学校选送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校选送的作品。必须填写好项目申报书和作品清单。大赛统一采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申报书,所需各类申报书、作品清单请到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www.fj5461.org.cn)下载。

参赛选手申报材料:每个科技创新项目需申报书、论文各2份,原始记录(复印件即可),并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文件袋外贴上申报书第一页的复印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每个科技实践活动需申报书2份,活动报告、活动内容、原始记录(复印件即可)、相片等1套。

3、申报数量

每名参赛选手在同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作品参赛(包括集体项目)。凡评为市级科技示范校的学校,应推荐不低于3件的作品参赛。

4、联系方式

地址:鲤城区科协(鲤城区庄府巷24号1号楼205室)

联系人:詹弘铭 王舒芸       联系电话:0595-22355920

电子邮箱:fjqzlckp@126.com

四、参赛作品现场展示的“作品简介”需制作展板(后面要加KT板及塑料外框,以防止作品卷曲),统一规格为1.2米*0.9米。

五、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作品评选后,在承办单位的协调下,组织学校师生前往指定地点参观。

 

附件:

1、泉州市区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实施细则

    2、泉州市区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作品清单




附件1

                         泉州市区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泉州市区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科技后备人才。贤銮福利基金会从2002年开始,每年拨出一定款项,由鲤城区科协主办,评选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同时推荐一些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本奖项根据《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省赛条例”),结合我市区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实际情况,拟出下列几条简明提纲组织实施。

一、奖项名称:泉州市区青少年贤銮科技奖

二、送评时间:参赛作品于9月20日前报送鲤城区科协,以便

统一整理、编码送评委会。

三、展评时间:2016年9月24日举行

四、参评项目: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不评选论文)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五、参评对象:鲤城、丰泽、洛江区各中小学,当年在校学生(含当年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有上述“参评项目”者。

六、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

1、评选标准:

   1)科技作品要坚持“三自”(即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更加注重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

   2)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展示要坚持“五要素”:即①明确的选题目的;②完整的实施过程;③完整的原始材料;④确切的实施结果;⑤实际收获和体会,更加强调活动的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

2、评选有关规定:

   1)参评作品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由参评单位根据有关标准进行初评筛选,进行编码(鲤城1××、丰泽2××、洛江3××)后送鲤城区科协,方可参评。

   2)参评作品必须是今年内学生自己创作的,且未曾在市级以上参赛获奖的方可参评。

   3)参赛过程中要求制作者现场项目简介。

   4)参评的“科技作品”的个人项目,每个项目的作者不得超过一个,集体项目作者不得超过三人。“科技实践活动”奖,以集体的名义和科技实践成果申请优秀活动奖。

七、评选及奖励

1、评选活动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组

分别评选发明创造作品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作品总数控制在申报作品总数的40%左右,其中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15%左右,二等奖35%左右、三等奖50%左右。

上述评奖总数严格控制限额。评委会在评选时应根据评选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宁缺勿滥。

2、获奖作品(项目)的作者由主办单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奖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同时颁发获一、二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限主要指导教师1人)奖金。

3、对在活动中认真组织、按时按量选送作品汇总,且作品水平较高的单位,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鲤城区关工委

鲤城区科学技术协会

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贤銮福利基金会

具体事务由鲤城区科学技术协会承办。

2)协办单位

丰泽区科学技术协会

丰泽区教育局

洛江区科学技术协会

洛江区教育局

3)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委托市科协聘请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包括科技辅导员)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主办单位全权委托评委会根据上述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经评委会评选确定的奖项和等级的单位和人选,送承办单位审批。

九、经费

1)经费预算:预计经费6万元。

2)评选活动经费由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拨款2.5万元,其余费用由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科协等有关部门筹集。


附件2

                泉州市区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作品清单

序号

作 品 名 称

学科

个/集

申 报 者

所 在 学 校

学历

年级

辅导老师

联系电话

备注

 

 

 

 

 

 

 

 

 

 

 

 

 

 

 

 

 

 

 

 

 

 

 

 

 

 

 

 

 

 

 

 

 

 

 

 

 

 

 

 

 

 

 

 

 

 

 

 

 

 

 

 

 

 

 

 

 

 

 

 

 

 

 

 

 

 

 

 

 

 

 

 

 

 

 

 

 

 

 

 

 

 

 

 

 

 

 

 

 

 

 

 

 

 

 

 

 

 

 

 

 

 

 

 

 

 

 

 

 


 

 

鲤城区科学技术协        

 

 

丰泽区科学技术协        

 

 

洛江区科学技术协        

 

 

泉州市贤銮福利基金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