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1-12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安委〔2024〕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8
各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区企业(含事业单位、各类场所管理机构等,下同)标准化建设、运行提质增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区安委会决定2024年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全行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活动,全力打造我区标准化提升 3.0版本,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打基础、固根本,补短板、强弱项,惠当下、利长远”为原则,持续将标准化作为“控事故,保安全”的治本之策,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深化全行业全覆盖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标准化,推动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导向,持续完善“1+5”(即标准化+网格化+信息化+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服务+约束激励,下同)常态化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优化“33456”工作法(即划分“三类企业”对标创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行“四色”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推行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安全警示标识,下同),打造形成独具鲤城特色的标准化提升3.0版本,在全覆盖推进所有企业落实年度达标自评的基础上,逐步向中小微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延伸开展达标评审,推动全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切实将标准化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三、重点任务
突出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督促引导各企业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相关规定,完善各自标准化制度规范,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能力。
(一)持续优化“一套标准规范”。区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系统总结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的经验做法,全面评估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2.0版本,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加以修订、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同时,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对照所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实际,编制各自安全检查清单、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表册、岗位安全检查卡片,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检查的针对性。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区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紧盯“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深化风险点排查,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积极运用“一图一册一报告三公告”模式,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一图),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手册(一册)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一报告),实施安全风险公司(厂、矿)、车间(部门、工段、区、队)、班组(岗位)“三级”警示公告,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动态评估制度、公告制度、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各个风险点的“三张清单”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同时,区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对各自主管(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其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四色”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三)梯次推进“三维整体达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以提升标准化质量为核心,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重点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风险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梯次推进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和岗位作业等“三个维度”整体达标,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稳中有升。
1.管理达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先行,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总体生产经营目标,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其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对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规范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现场达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规范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实施生产经营现场“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六有”可视化定置管理(车间地上有标线、设备有铭牌、岗位有警示、作业有指令、管线有流向标、重要阀门或开关有挂牌),依法依规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与器材,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含出入口)及其指示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坑(壕、池)盖板或护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保持作业区域地面平整、安全通道畅通、作业环境整洁、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保证建(构)筑物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防护可靠、生产工艺符合标准规范。
3.作业达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突出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依法依规编制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程序和操作标准,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探索推行“五想五不干”安全作业机制(一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二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三想安全工具,未配备不干;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班前“每人一分钟”会议制度(班组每人每天通过一分钟复盘和计划,进行班前技术交底、交流),强化作业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和条件、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检查,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
(四)深入实施“四项示范工程”。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构建“街道显亮点、行业有特色、企业树标杆、岗位创示范”的工作架构,加大典型示范培育力度,打造一批标准化样板街道、标杆企业、达标企业和示范岗位(附件1),促进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类典型示范提质扩面增效,切实提升示范引领水平。
1.培育“1个样板街道”。区安办要结合基层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遴选 1-2个“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基础好、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的街道,统筹组织区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会同市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督促指导选定的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对于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从更加注重整体推进、质量提升、监管创新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属地政府推动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机制,多措并举努力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实现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监管执法等工作的有机融合,2024年底前全区至少打造形成1个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层样板街道。
2.提升“10家以上标杆企业”。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系统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标杆企业标准化提升的典型经验做法,坚持全行业“三类企业”全覆盖,新增遴选一批“标准化提升运行良好、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素质较高”的企业作为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围绕打造标准化提升“五好”(主要负责人带头表率好、安全生产管理员督促推动好、生产现场管理好、一线员工执行好、全员参与创建氛围好)标杆企业的目标定位,督促指导原有的标杆企业、新增培植对象,进一步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在全面对标及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制约本企业标准化提升的主要因素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一企一策”解决方案,运用“33456”工作法提升各自标准化创建、运行水平,促进全区标杆企业提质扩面,2024年底前常泰街道、金龙街道新增不少于3家、江南街道、浮桥街道新增不少于2家,老城区每个街道新增不少于1家的标杆企业。
3.评审“25家以上达标企业”。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申报一批、辅导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突出以地标企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含后备企业)、国有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央企、省企)、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含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等为重点,排出标准化定级(达标)企业计划名单,在督促企业自主创建、自觉运行标准化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积极申报标准化定级(达标)评审,推动一批一、二、三级达标企业提档升级,新增定级一批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一批达标(不定级)小微企业,稳步扩大达标定级数量。2024年底前,全区累计新增评审定级(达标)企业25家以上。
4.打造“300个以上示范岗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聚焦岗位达标示范引领,突出以“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为基准,结合各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各个岗位的岗位标准,建立岗位达标评定工作制度,对照岗位标准确定量化的评定指标,明确评定工作的方式、程序、评定结果处理等内容,依托党(团)组织、工会、妇代会等基层组织,以创建标准化党员模范岗、工人先锋岗、青年突击手、巾帼示范岗等示范岗为载体,深入开展标准化岗位大练兵、班组大比武、师傅带徒弟等活动,推动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持续增强、操作技能持续提高,实现以岗位达标促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以岗位达标促本质安全的提升,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2024年底前,全区累计创建基层操作标准化示范岗位300个以上。
(五)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五种能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统筹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等“五种能力”,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标准化的内生动力。
1.着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能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启动建筑施工、消防重点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统筹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紧盯“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突出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救援等为重点内容,指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依法依规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大纲,明确教育培训内容、时间、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培育内部培训师,配备必要的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开辟“线下+线上”教育培训阵地,拓宽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渠道,切实提升各自安全教育培训能力。
2.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能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抓“两化融合”主线(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统筹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充分运用“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采集各自生产经营基本信息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含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一企一档”数据库,完善平台的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功能,增强企业安全风险在线辅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在线预警、标准化运行在线监测监管能力,持续加强对各类安全指标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动态管控和隐患整改的跟踪闭环,推进标准化运行质量持续有效提升。
3.着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协调有序;一专多能,平战一体”的原则,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自应急管理机制、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结合实际编制、评估、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按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完好可靠。同时,要坚持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参与,按规范定期开展公司(厂、矿)、车间(部门、工段、区、队)、班组(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其总结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4.着力提升事故管理能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把握“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伤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及时查明每一起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深入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单位事故管理,强化事故统计分析,摸索事故防范规律,提升“控事故,保安全”能力。
5.着力提升安全文化建设能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企业坚持“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的激励导向,结合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提出标准化提升工作主题,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建立并实施安全行为规范,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建立事故隐患内部发现奖励制度,完善安全绩效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大力选树安全榜样或典型,激发安全行为和安全态度的示范作用,深入开展主题安全文化、安全论坛、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开辟安全宣传栏、板报、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向全体员工广泛宣传本单位安全文化理念、安全行为准则、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先进典型等,引导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强化“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我尽责、出了事故严查责”意识,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文化素质,营造“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规为耻”的良好安全文化环境。
四、实施步骤
全区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分五个阶段同步实施:
(一)前期统筹谋划阶段(2024年3月15日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各自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落实措施,并以商贸企业、小微企业查缺补漏为重点,进一步摸清各类企业底数,由街道逐家送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附件2)、签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附件3),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企业,督促、指导各企业编制2024 年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计划,层层动员部署,做足、做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月30日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将本辖区本单位具体方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企业自评自改阶段(2024年4月底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所有企业,依法依规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一次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向本单位所有部门、车间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同步形成正式自评报告文件,根据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反映的趋势,客观分析本单位标准化运行质量,深入梳理分析本单位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各自适用标准,逐一查缺补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提升,不断提高本单位标准化运行绩效。
(三)部门指导帮扶阶段(2024年9月底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业务骨干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织企业标准化指导帮扶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进一步复制推广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做法,紧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重点要素,充分运用“33456”工作法,规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整体推进全行业所有企业标准化固本强基、提质增效。
(四)精准执法推动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情况,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标准化运行质量无法满足自评达标要求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并聚焦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精准开展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多措并举,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尤其是要严查应排未排、应改未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加大“一案双罚”执法力度,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及时曝光典型的执法案例,强化震慑作用,以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创建、运行、提升标准化。
(五)全面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提升固本强基工作情况,立足可复制、可推广,系统归纳、提炼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固化形成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个性问题,采取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逐项逐条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推动标准化提升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完善推动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切实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机制。
五、工作要求
标准化提升固本强基是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安排,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媒体开设标准化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标准化提升固本强基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类典型示范、工作动态和标准规范等相关知识,充分调动企业和一线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同时,要突出以“四项规范”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标准化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监管人员、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骨干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实施标准化提升实务技能。
(三)加强政策引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标准化提升,切实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信贷信用、差异化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联合约束激励机制,将标准化创建情况与信贷信用等级评定、融资投资、保险费率、评奖评先评优等奖惩措施挂钩,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从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科技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奖励,激发企业自主创建、自觉提升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评审管控。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标准化定级(不定级达标)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评审工作,严把评审质量,严禁评审单位替代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牟取不当利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遏制“为取证而取证”、“为达标而达标”造成的现场管理与制度建设“两层皮”现象,确保评审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常态调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调度范畴,持续健全会商调度、现场推进等工作机制,推行街道和区级部门每周一调度、区级每月一会商、市安委会结合安全生产季度会议每季度一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指定专人逐月如实形成每月工作总结、如实填报工作进展月报表(附件4、5),于下一个月1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进展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文档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年终及时编制年度工作总结,连同有关报表于2025 年1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
联系人:黄文祥,联系电话:0595-22355036
邮箱:qzlcajajg@126.com。
附件:1.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十百千万”示范工程任务分解指导数;
2.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参考);
3.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参考);
4.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进展情况月报表(一);
5.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进展情况月报表(二)。
附件1
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十百千万”示范工程任务分解指导数
序号 |
辖区 |
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家) |
精品企业数(家) |
标杆企业数(家) |
评审达标企业数(家) |
示范岗位数(个) |
备注 |
1 |
开元街道 |
19 |
1 |
1 |
5 |
||
2 |
鲤中街道 |
31 |
1 |
1 |
5 |
||
3 |
海滨街道 |
37 |
1 |
1 |
5 |
||
4 |
临江街道 |
1 |
1 |
1 |
2 |
||
5 |
金龙街道 |
280 |
3 |
7 |
70 |
||
6 |
江南街道 |
259 |
1 |
2 |
7 |
70 |
|
7 |
浮桥街道 |
186 |
2 |
4 |
40 |
||
8 |
常泰街道 |
307 |
3 |
12 |
120 |
||
合计 |
1120 |
1 |
14 |
34 |
317 |
注:1.以2023年生产经营单位底数为基数分解任务指导。2.标杆企业数量、评审达标企业数量是指新增数量。
附件2
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参考)
:
2021年9月1号起施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21条,明确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1〕18号)精神,请你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本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选定的评定标准,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年度自评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特此告知!
乡镇(街道、园区)(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所在县(市、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参考)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有关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创建、自主运行,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其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4
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进展情况月报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报 单位 类型 |
企业数量(家) |
创建提升数量(家) |
样板街道数量(个) |
标杆数量(家) |
评审达标数量(家) |
示范岗位(个) |
|||||||||||||||||
总数 |
规上 企业 |
中等 企业 |
小微企业 |
达标 类型 |
一级 企业 |
二级 企业 |
三级企业 |
自评企业 |
样板层级 |
样板个数 |
标杆层级 |
规上 企业 |
中等 企业 |
小微 企业 |
规上 企业 |
中等 企业 |
小微 企业 |
示范层级 |
党员模范岗︵个︶ |
青年突击手︵个︶ |
工人先锋岗︵个︶ |
巾帼示范岗︵个︶ |
|
区级有关单位 |
|
|
|
|
国标 |
市级 |
市级 |
市级 |
|||||||||||||||
省标 |
区级 |
区级 |
区级 |
||||||||||||||||||||
地标 |
(达标不分级) |
街道级 |
街道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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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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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 |
市级 |
市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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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标 |
区级 |
区级 |
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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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 |
(达标不分级) |
街道级 |
街道级 |
注:1.各街道填报的数据应包含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的数据;2.自评企业指未经定级(达标)评审,只完成内部自评的企业;3.地标指的是泉州市本级地方标准,统一按不分级达标统计;4.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规模参照泉州市“三类企业”进行划分,具体由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确定;5.企业数量、创建提升数量、标杆数量、精品数量、落实“一企一策”数量(除自查隐患数量以及整改隐患数量)等数据填报,应从2021年8月份开始累计填报;落实“一企一策”数量中自查隐患数量以及整改隐患数量、示范岗位、企业优化完善“四项规范”、执法激励约束等数据从2024年1月起开始统计填报;6.表格不应有空白处,若无则应填写0;7.每月1日前上报上一个月进展情况。
附件5
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进展情况月报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报 单位 类型 |
企业优化完善“四项规范”(份) |
落实“一企一策”数量 |
执法激励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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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三张清单 |
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
强化5S现场管理 ︵家︶ |
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家︶ |
检查企业︵家次︶ |
发现隐患︵条︶ |
督促整改隐患︵条︶ |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
罚款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家次︶ |
暂扣或吊销证照企业︵家次︶ |
取缔关闭企业︵家次︶ |
移送司法机关︵人次︶ |
曝光典型案例企业︵家次︶ |
约谈警示企业︵家次︶ |
激励单位︵家次︶ |
约束单位︵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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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清单︵份︶ |
安全风险管控导则︵份︶ |
达标细则︵份︶ |
提升指南︵份︶ |
企业 数量︵家︶ |
自查隐患数量︵条︶ |
整改隐患数量︵条︶ |
企业数量︵家︶ |
红色风险︵家︶ |
橙色风险︵家︶ |
黄色风险︵家︶ |
蓝色风险︵家︶ |
企业数︵家次︶ |
隐患数︵条︶ |
整改数︵条︶ |
企业数︵家次︶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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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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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
注:1.各街道填报的数据应包含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的数据;2.企业数量、创建提升数量、标杆数量、精品数量、落实“一企一策”数量(除自查隐患数量以及整改隐患数量)等数据填报,应从2021年8月份开始累计填报;落实“一企一策”数量中自查隐患数量以及整改隐患数量、示范岗位、企业优化完善“四项规范”、执法激励约束等数据从2024年1月起开始统计填报;3.表格不应有空白处,若无则应填写0;4.每月1日前上报上一个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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