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2-0900-2023-00028
- 备注/文号:泉鲤发改审〔2023〕3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请〈残疾人保障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23〕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残疾人保障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311-350502-04-01-280096)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残疾人保障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辖区内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对受灾严重的鲤城区图书馆、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恢复重建;
2、开元卫生院、江南卫生院等8家残疾人康复之家的无障碍设施及康复设施进行恢复重建;
3、开元街道红梅社区、海滨街道金山社区等社区爱心助残驿站无障碍设施及残疾人服务设施进行恢复重建;
4、鲤城区妇幼保健院自闭症儿童康复救助场所无障碍设施及康复设施进行恢复重建。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项目总投资211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1.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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