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2-0900-2023-00031
    • 备注/文号:泉鲤发改审〔2023〕3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鲤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11-13 11:04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你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所关于申请〈泉州市鲤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23〕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泉州市鲤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11-350502-04-05-989213)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辖区内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受灾严重的8个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7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灾后修复改造以及智能化养老项目,将原有的养老服务设施整合,落实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场所,配置相应的养老设备和智慧健康养老软硬件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1.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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