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2-09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泉鲤发改审〔2024〕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7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申请审批笋江桥修复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请示》(泉鲤城管函〔2024〕3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笋江大桥修复工作的函》(泉城管函〔2024〕22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笋江桥修复整治工程的批复》(泉鲤政文〔2024〕8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现对笋江桥修复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消除笋江桥桥梁结构的安全隐患,减缓自然老化过程,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实施笋江桥修复整治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笋江桥修复整治工程(项目编码:2409-350502-04-05-249775 )。
三、项目业主: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建设地址:泉州市鲤城区笋江桥。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次维修改造工程为鲤城区笋江大桥,桥梁分左、中、右3幅布置,均为20米简支空心板桥。中幅桥梁全长247.89米,左幅桥梁全长247.89米,右幅桥梁全长为252.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上部结构及下部结构病害修复、桥墩桩基河床加固等附属工程修复。
六、主要设计标准:
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2019年版);
2.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3.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4. 《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JTG/T J22 -2008;
5. 《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 J23-2008;
6. 《夹克法桩基加固设计施工技术规范》DB41/T 2244-2022。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849.69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八、招标内容:请项目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建设期限:10个月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相关要求:
1. 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笋江桥修复整治工程概算汇总表
(此文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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