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7-0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工信规〔202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局各股室: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要求,我局对以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1 |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信项目备案及加强备案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泉鲤政工信〔2020〕73号 |
2020年7月23日 |
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1 |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工信局行政裁量基准》的通知 |
泉鲤政工信〔2021〕92号 |
2021年12月1日 |
2 |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泉鲤政工信规〔2024〕1号 |
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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