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7-25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泉鲤政工信〔2023〕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2
各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办),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和2023年度(第十七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3〕23号)要求,现将市级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第十七批)推荐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
根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每年应按要求报送年度评价。请有关企业及时做好2022年度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填报,于2023年4月3日前将《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含盖章扫描件)报送区工信局。
二、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
根据《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开展2023年度(第十七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区级推荐申报工作,企业请按要求进行申报材料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请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于2023年4月3日前报送区工信局。
市、区两级申报通知、申报表格等电子文档和相关文件可登录市、区工信部门官网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单 联系电话:22355793,
邮 箱:jx22355793@163.com。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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