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7-25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政工信〔2024〕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3
各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办),有关企业:
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助推大规模设备更新。市、区两级工信部门继续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就2024年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围绕产业基础再造、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柱产业巩固提升、县域产业链做大做强、新产业新赛道培育等方向遴选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应为鲤城域内的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
3.项目应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项目,项目已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4.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4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需提供节能审查承诺函(附件3)。
以上材料应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应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档(Excel和Pdf文件)。
(二)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企业要一次性提交正确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项目材料更换与补件。
四、其他事项
(一)列入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二)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直接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无需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区级申报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登录市、区两级工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泉州鲤城工信”微信公众号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勋燠,联系电话:22355793;
邮 箱:jx22355793@163.com;
邮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鲤城高新区创业投资服务中心1号楼1515室。
附件:1.2024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4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3.节能审查承诺函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