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2-00030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2〕113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1
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激发教育活力,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要求,我局制定了《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1日。
附件: 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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