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02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3
各中小学:
现将《鲤城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4号)、《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泉教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修订。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规范课后服务管理,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课后服务“2+N”全覆盖,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2+3”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占比和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的学校占比均达100%,积极推进全区课后服务提质增效,实现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推动“全覆盖”开展,丰富服务课程“菜单”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校要通过开展学生家长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最新需求,进一步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课后服务“菜单”,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各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段、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意见征求反馈机制、服务项目公示制度和公开、透明、公平的选课机制。各校不得以课后服务参与率作为课后服务成效考核评价的依据。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也不得无故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三、规范课后服务范围,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
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结合实际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表。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结合校情,因地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将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科学教育融入课后服务,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其中作业辅导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课后服务总时长的三分之一。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不得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课后服务。
四、拓宽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一)推行城乡学校少年宫活动与学校课后服务有机融合。按照泉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泉州市城乡学校少年宫与学校课后服务有机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城乡学校少年宫与学校课后服务活动时间融合、活动项目融合、场地资源融合、辅导师资融合、活动机制融合。充分利用城乡学校少年宫各活动场室、器材、设施等,为学校课后服务提供必要场所和器材、设施支撑,优化学校课后服务项目,组织开展阅读、经典诵读等德育类活动,做到“以读养德”;组织开展科技、乐器、美术、书画、陶艺、茶艺、编织、剪纸、香道等技能类活动,做到“以技促能”;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舞蹈、戏曲、木偶、南音、棋艺、武术、球类等文体类活动,做到“以乐促智”。
(二)规范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各学校可主动联系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机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并发挥好当地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的作用。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鼓励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非遗传承人或志愿者承担课后服务工作。需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要严格规范管理。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从鲤城区“双减”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遴选,加强日常监管。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健全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和动态评估退出机制。严禁引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用好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教育部开发的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本地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公益线上学习服务。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公益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五、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健全经费保障和合理酬劳机制
(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财政补助、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及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水电费、小额易耗品费、设施设备耗材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不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一是财政补助。区财政局会同教育局根据课后服务成本核算情况,采取核增公用经费、财政专项补助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适当收费。区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区发改局会同财政局、教育局进行课后服务成本测算,制定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学校向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费。午间开展的科技和文艺活动、兴趣小组、午餐服务、作业辅导等拓展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所需经费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予以保障。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管理,以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二)加强师资力量配备。要根据各学校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动区委编办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区属学校按作业自习指导类每40-45名学生配1名教师(按每40-45人配1名教师后,如余数不足40名但超过30名也配1名教师);兴趣活动指导类每25-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按每25-30人配1名教师后,如余数不足25名但超过15名也配1名教师);按每个年段加配1名管理或教辅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同一年段班级数多于10个的可以增加1名,同一年段班级数较少的可根据实际2-3个年段加配1名。学校要强化教师关爱保障,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三)建立合理酬劳机制。可结合我区实际,通过财政补助、社会补助等方式筹措经费,对参与午间拓展服务的教师,参照课后服务补助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尊重教师劳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学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按人均每课时不超过60元标准发放;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补助标准可高于校内教师补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确定。各校要制定课后服务考评机制,强化课后服务考勤机制,按服务课时实际情况发放劳务费,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严禁虚设服务岗位,注重绩效考评,体现公平原则。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劳务费。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鲤城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课后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宣传部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区发改局要会同区财政局、教育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区财政局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做好教师绩效核定有关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区委宣传部要继续支持、推动学校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要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二)加强经费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为在校生提供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计入学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核定,出现中途转学或休学等特殊情况的,要据实收取或据实退回相应的课后服务费。
(三)加强安全管理。区教育局要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方案,做到“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六个安全确保: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做好午餐午休看管服务、课后服务期间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四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五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六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与既往工作做好衔接、平稳过渡。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整改,主动清退违规收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托鲤城教育集团开发的“崇德教育课后服务自选平台”,开放学校、教师、学生、监管运营端口,实现查询授课信息、课程介绍、教师简介、报名缴费、退费等课后服务线上管理,推进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工作,方便学生家长报名及缴费等业务申请,提升课后服务监管水平。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邮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五)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协同共青团、妇联、社区等部门和组织,调动社会各方人士,如社区社工、志愿者、在校大学生参与托管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以暑期托管的名义组织刷题备考、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六)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引导社会关心和支持课后服务工作。各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委员会、课后服务家长开放日、课后服务成果集中展示活动等方式,让家长充分了解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好的经验做法,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和推广课后服务成果。
本意见自2025年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2日止。施行之日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鲤政教〔2021〕185号)同步废止,2024年春季学期按上级有关课后服务“五个严禁”规定,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各学校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鲤城区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鲤城区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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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监督举报电话 |
监督举报邮箱 |
鲤城区教育局 |
小学:0595-22396541 初中:0595-22382914 |
小学:chuyoujiao6540@126.com 初中: zhongjiao@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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