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19-00059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19]213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9
区属各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完善学校卫生管理机制,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12〕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决定于近期对区属学校卫生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
1、学校是否建立落实校长负责制的管理组织,是否建立建立校领导陪餐制,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2、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并建立采购台账、实行“一品一码”登记制度并将信息录入追溯平台,验收及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食品加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相应功能加工区是否完整,流程上是否合理,“三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食品贮存、加工环节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是否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3、学校内的超市、小卖部、食杂店等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食品,必须查验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质资和产品合格证,并保留供货凭证备查。
4、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
1、学校有无制定饮用水管理制度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学校有无为学生提供开水,桶装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
3、采用自备水源,二次供水或设有平台式的不锈钢直饮机(直饮机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的学校,水源及蓄水设备周围有无污染源,有无卫生防护,蓄水设备有否定期清洗、消毒,每年检测水质二次。
(三)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
1、学校有无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是否记录,病因排查结果是否及时登记。制度是否落实到每个班主任、生管及其他相关人员。
2、学校是否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儿童免疫信息、督促儿童及时完成补种(补证),并及时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将补种情况及时登记, 同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3、学校有否传染病报告制度,配备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渠道是否畅通、是否按规定时间上报。
(四)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情况
1、学校是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药柜设置条件指导意见》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卫生(保健)室,配备相应的卫生人员。
2、学校卫生(保健)室是否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药柜设置条件指导意见》要求配备设施与设备。
3、学校卫生(保健)室是否按《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索取、留存进货凭证,对过期、被污染、变质等不合格药品登记造册并销毁。
(五)学校教学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质量:重点检查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
2、教学设施:重点检查黑板有无破损眩光、课桌椅高低型号,是否每人一席.(监测时间由区疾控和被抽检学校另行协商进行)
(六)学校健康促进工作推进情况
是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及《鲤城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尤其是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
二、检查组成员人员
检查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监所、辖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组成。
三、检查时间:
2019年下学期,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附件:学校卫生管理评分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
学校卫生管理评分表
学校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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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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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评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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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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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0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
单项 |
合计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10分) |
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
2 |
|
|
|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
2 |
|
|||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2 |
|
|||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
1 |
|
|||
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
1 |
|
|||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
1 |
|
|||
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演练 |
1 |
|
|||
因校方责任发生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
|||
传染病 预防控制 管理 15分 |
有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
2 |
|
|
|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
2 |
|
|||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
2 |
|
|||
有晨检制度 |
2 |
|
|||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
1 |
|
|||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 |
1 |
|
|||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活动 |
1 |
|
|||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2 |
|
|||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徐晓视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
2 |
|
|||
因校方责任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 |
** |
|
|||
常见病与 多发病管理 10分 |
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
2 |
|
|
|
建立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 |
1 |
|
|||
建立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制度 |
1 |
|
|||
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 |
2 |
|
|||
项目10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
单项 |
合计 |
||||
常见病与 多发病管理 10分 |
开展预防近视专题宣传活动 |
1 |
|
|
|
每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 |
2 |
|
|||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 |
2 |
|
|||
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医务室有《医疗机构许可证》 |
* |
|
|||
生活饮用水 卫生管理 10分 |
二次供水蓄水设施定期(每年1次)清洗、消毒 |
2 |
|
|
|
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
2 |
|
|||
配备专(兼)职供水人员 |
2 |
|
|||
供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2 |
|
|||
供应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
2 |
|
|||
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 |
** |
|
|||
教室环境管理
15分 |
课桌 椅 3分 |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
2 |
|
|
每人1席 |
1 |
|
|||
黑 板 2 分 |
无破损 |
1 |
|
||
无眩光 |
1 |
|
|||
教 室 采 光 2 分 |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 |
1 |
|
||
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
1 |
|
|||
教室照明4分 |
灯管垂直黑板 |
2 |
|
||
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 |
2 |
|
|||
微小气候 2分 |
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
2 |
|
||
噪音1分 |
教室不受音乐室等外界环境干扰 |
1 |
|
||
监测报告有效 |
*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2年) 1分 |
1 |
|
|||
生活环境卫生管理9分 |
厕 所 3 分 |
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备 |
2 |
|
|
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
** |
|
|||
无蝇 ,蛆 |
1 |
|
|||
学 生 宿 舍 6分 |
男、女生宿舍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
1 |
|
||
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1 |
|
|||
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
1 |
|
|||
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
1 |
|
|||
项目10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
单项 |
合计 |
||||
|
学生 宿舍6分 |
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
1 |
|
|
有卫生管理制度 |
1 |
|
|||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11分 |
公 共 浴 池 4 分 |
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
|
|
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 |
1 |
|
|||
有浴室卫生消毒制度 |
1 |
|
|||
监测报告有效 |
1 |
|
|||
监测频率(1次以上/年) |
1 |
|
|||
游 泳 馆 3分 |
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
|
||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
1 |
|
|||
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异味 |
1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体育馆 2分 |
馆内环境清洁卫生,禁止吸烟 |
1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图书馆 2分 |
馆内采用湿式清扫,保持管内整洁,禁止吸烟 |
1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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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缺项项目总分__分 管理应得分__分 管理实得分__分 标化后得分__分 |
|||||
注1:*为重要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本项目不得分 注2:**为关键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学校卫生不合格 注3:教室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中各指标得分应为抽样检查教师数的平均分,普通高等院校不参加 此项评价。 注4;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管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 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合/应得分)×100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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