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1〕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3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鲤城区普通中学中等职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和下学期工作意见
    时间:2021-01-13 16:35

    各中学、泉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1〕1号)、泉州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学校组《关于做好全市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泉州市学校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工作,确保期末、寒假和下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我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期末复习考试及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学期工作总结

      (一)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以学生发展为本,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复习期间,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等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或拖延放假和开学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需书面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二)根据泉州市教科所泉教科研[2020]156号和泉教科研〔2020〕197号文件精神,我区本学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1.初二生物、地理,初三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和历史参加泉州市教学质量监测,考查时间为1月26日-28日;初一、初二其他学科由学校自行命题并进行考试,普通初中学生期末考试学科单科及格率应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达到70%左右。

      2.高二、高三年应做好学考复习备考工作。各校要组织高三年切实做好新高考适应性考试迎考工作,考试时间为1月23日-25日;高三各学科参加泉州市2021届高三质量检测,考查时间为3月11日-13日;高一、高二各学科参加泉州市教学质量跟踪监测考试,考查时间为1月27日-29日。

      3.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评定,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

      各校要认真组织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校本课程以及理、化、生实验等科目的考查及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综〔2018〕11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教综〔2018〕27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初中教育教学管理要求>的通知》(泉教中〔2016〕1号)文件要求规范教学辅导工作,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日、双休日以及其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开展教学辅导。

      (四)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期末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及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做好总结回顾并谋划好下学期的工作要点。各校的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应于开学初一周内将纸质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中教邮箱:zhongjiao@126.com。各高中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启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闽教电馆〔2019〕1 号)文件要求,及时、完整地录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加强寒假活动的组织工作

      (一)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提醒的函》(闽教便函〔2020〕1742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要逐层压实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文件要求,落实落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始终坚持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牢牢守住疫情防线,确保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教学及其返校平稳有序。

      (二)各校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加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突出重点内容,根据不同时段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国家安全、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网络安全、毒品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教育,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加强进校学习类APP审查监管,加强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平安和谐良好氛围。

      (三)寒假期间,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占用假期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严禁有偿补课乱收费。

      (四)引导师生做好返乡和居家期间疫情防控。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离校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避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及时就近就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和家长。居家或留校期间,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原则上不出境、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开家庭或学校所在地,确需外出的应及时报告学校。在我区学校就读的学生、教师、后勤服务人员等寒假返乡所在地为高中风险地区的,提倡留在学校(中小学生留泉)不要返乡。

      (五)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各校要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和设施设备维护。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要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重点区域巡查,严把校门关,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落实亮码测温措施,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要加强风险研判,主动防范化解,严防风险叠加引发连锁反应,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合理安排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各校要认真总结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的好经验好做法,统筹春季开学及其教学工作安排,采取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有机衔接,科学安排师生返校前后教学活动,同时做好突发状况延期返校线上教学预案,确保不因疫情影响教学进度。各校要在放假前做好春季开学后2周线上教学的相关准备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学生校外实训活动。各校要与师生保持沟通联络,将学校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指导师生及时关注疫情信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春季开学、教学计划安排等,及时回应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关切。

      三、新学期工作安排

      (一)促进普通中学内涵发展

      各校要建立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通过加强普通中学内涵发展“十个一”工作体系建设,即:建立一个学校章程、构建一个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一个“四化”(净化、绿化、美化、文化)校园、制定一套校本教学常规、深研一项课改教改项目、研制一套教师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构建一个师生发展科学评价体系、制定一份规范学籍管理细则、建立一个质量监测反馈指导系统、研制一张彰显素质教育的课程表,更好地促进初中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二)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

      学校应积极参与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创建评估活动,不断强化学校的内涵建设,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其中,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要积极创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和泉州市第六中学要持续推进升级省一级达标高中和省二级达标高中建设;泉州市第六中学要进一步做好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泉州七中要抓好福建省普通高中示范性学校建设工作,做好迎接省教育厅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快提升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则制度,统筹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抓好教科研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学环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认真制定教案。

      通过优秀课件评选、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实施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各校应积极开展教学公开周活动,开展教师说课、片段教学、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命题竞赛和教师论文评选等教师基本功比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各校教学公开周计划应于新学期开学初两周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中职教办公室。

      各校要高度重视,继续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进“三通两平台”深度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组织做好初中教师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和中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促进交流与共享,积极申报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各校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落实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建立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抓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做好与全省中考体育联考的衔接工作。

      各校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不断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健全评价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增强育人成效,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各校要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学生艺术素养全面监测工作。

      各校要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开设上好劳动教育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园劳动、家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劳动实践活动。

      (五)严格规范教科书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的文件精神,加强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管理,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做好中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我区将配合泉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随意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学校和教师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七)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关爱帮扶制度,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

      (八)有效推进新高考综合改革和新中考中招改革

      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和中考中招改革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面对中考的新形势、新变化,为确保我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认真总结2020届初三毕业班复习备考经验,及时做好初二和初三年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更新思想观念,做好新中考复习迎考工作。各高中校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高考背景下学校教学管理及复习备考系列工作会议精神,交流总结高三毕业班复习备考工作,探索提升成绩的方法、措施,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复习备考推进工作。

      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9〕3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高中新课标、新教材的解读培训,探索实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及其实现路径,改善普通高中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课程实施实效。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完善教学组织管理,建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与选课指导,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与使用。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视导,提高学校适应高考综合改革与中考中招改革的能力水平。

      实施普通中学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反馈、指导系统,加强高考、中考、质检、期末考试、学业质量监测等数据分析研究,依托信息化手段服务教学改革与普通高中学生选学选考。

      (九)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泉中职校要积极对接我区企业结构调整变化,以落实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度,积极推动校企合作。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创新创业和就业教育,围绕产业办专业,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发展,重点开设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专业课程。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提升学校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福建省中职学校规范校的建设步伐。

      四、2020—2021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校历安排

      (一)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安排

      2021年1月24日学期结束,寒假开始。

      2021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9周)

      (1)2021年2月22日教师到校。

      (2)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3月15日学生正式上课。

      (3)2021年7月10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安排41周(含复习考试、入学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1周。周学时一般为28节,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课堂教学每课时(学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校要积极开设课外活动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内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新生入学时间推迟而减少的课时要从机动课时或学校自排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

      (二)普通高中校历安排

      2021年1月31日学期结束,寒假开始。

      2021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9周)

      (1)2021年2月22日教师到校。

      (2)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3月1日学生正式上课。

      (2)2021年7月10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1周(含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普通初中校历安排

      2021年1月31日学期结束,寒假开始。

      2021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8周)

      (1)2021年2月22日教师到校。

      (2)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3月1日学生正式上课。

      (3)2021年7月3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初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课);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021年初中年段课时被泉州市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占用的,可从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不得在双休日组织补课。学校变更校历安排须向我局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施行。

      各学段视疫情防控形势如需调整再另行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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