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2-00040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2〕133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7
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属各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17〕4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闽教基〔2018〕30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泉教初函〔2022〕3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我区课程改革深入开展,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加快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建设任务。按照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现将开展第二批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终期绩效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鲤城地面第二批3所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立成小学。(附件1)
二、 评估原则
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示范引领。
三、评价指标
参照《省级教改项目校绩效评估指标(试行)泉州市细化量分表》(附件4)。
四、评估办法
评估工作分为四个步骤。
1.学校自评(2022年11月15日前):第二批项目校做好教改创建过程性资料和成果收集整理工作,对照评估标准进行学校自评,并认真填写《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准备校长汇报稿(8分钟PPT)。自评报告和校长汇报PPT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交初幼教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初幼教邮箱chuyoujiao6540@126.com)。
2.实地评估(2022年11月24日——25日):我区组织专家对辖区各项目校进行逐校实地终期绩效评估(每校评估时间为半天)。
3.形成报告(2022年11月30日前):评估结束,评估专家据实填写《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情况表》(附件5),按照评估得分情况排列顺序,评定等级,形成《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及《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3)。评估结果以量化得分和质性等级评价相结合,分为五个等级:A级(好,90分及以上)、B级(较好,80-89分)、C级(一般,要改进,70—79分)、D(不好,须整改,60-69分)、E(不达标,60分以下)。
4.整改总结(2022年12月4日前):各教改项目校根据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修改终期绩效评估报告和校长汇报PPT,于12月4日前报送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交初幼教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初幼教邮箱chuyoujiao6540@126.com。
五、评估流程
实地察看(成果展示)→听取校长汇报(8分钟PPT)→现场提问答辩→查阅材料(随堂听课、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等)→专家组评议→点评反馈→学校表态性发言。
六、相关要求
1.各教改项目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价工作,正确认识材料整理工作的意义,使整理材料的过程变成整理思路的过程、查缺补漏的过程,变成自我剖析、自我提升的过程。
2.我区将以终期评价为契机,发现优秀典型案例,建立优秀成果应用推广机制,通过现场会、教学开放等活动加大交流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名优校+”教育共同体和组团小片区建设,带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七、其他事项
具体评估日程安排和评估专家名单,另行通知。
附件:1.泉州市第二批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名单
2.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评估报告
3.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
结果汇总表
4.省级教改项目校终期绩效评估指标(试行)泉州市
细化量分表
5.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
情况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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