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4〕3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1
鲤城地面各中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体[2024] 5号)精神,结合鲤城区实际情况,现将鲤城区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有关工作(以下简称“体育中考”)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鲤城区2024年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鲤城地面各中学2024年体育中考工作。
组 长: 叶贻雄 教育局党组书记、教育局局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副组长: 黄志勇 教育局副局长
吴燕孺 教育局副局长
蔡 挺 教育局副局长
许景阳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志强 区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吴鹏飞 区教育系统党委委员、泉州七中校长
庄月芳 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杨建国 副校级督学
成 员:黄武汉 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王 达 区教育局校安股正股级干部(负责体育工作)
李维瑜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傅森泫 区教育局校安股负责人
陈 殷 区教育局人秘股副股长(正股级)
何雅真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负责中职教)
陈远芳 区教育系统党委纪检委员
陈进火 泉州七中副校长
二、考点设置
本考区设立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
考点主 考: 叶贻雄
考点副主考: 黄志勇 吴燕孺 蔡 挺 许景阳 陈志强 黄武汉 王 达 陈进火
下设四个职能组
(一)测试仲裁组
主要职责:落实、执行有关体育考试的各项规定,选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负责对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进行仲裁。
组 长:王 达 何雅真
测试工作成员:王 琳 陈佳敏 林清芳
监考人员及仲裁员名单另发文通知。
(二)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确保场地、器材安全使用,做好供水、供电保障工作,为考务人员、考生提供后勤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考点氛围布置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组 长: 李维瑜 陈 殷
成 员:陈宝真 汪旭东 许莹滢
考点后勤工作人员10名。
(三)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考风、考纪监督工作。
组 长 : 陈远芳
(四)医务安全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体育中考医务安全应急预案,考试期间,考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及考场内医务和救护工作。
组 长: 杨建国 傅森泫
成 员: 陈木水 陈河明 鲤城公安分局警察2名,鲤城区卫健局派驻医务人员2名(配备救护车1辆及医生护士各1人,配备AED除颤仪),考点保卫工作人员15名,考点校医1名。各校校医。
三、考试对象
泉州市2024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回原籍考生)。
四、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
五、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分值
依据《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闽教体〔2020〕18号),2024年泉州市中考体育考试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4分)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的水平四(7-9年级)、《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水平四中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内容和标准”作为基本内容。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36分)
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表如下:
类别 |
考试项目内容 |
分值 |
权重 |
备注 |
|
必考类 |
男生 |
10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
15 |
37.5% |
考生按性别自选一项考试 |
女生 |
8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
||||
抽考类 |
排球:对墙壁垫球 |
5 |
12.5% |
||
抽选 考类 |
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 50米跑 1分钟跳绳 |
16 |
40% |
考生从中自选两项考试 |
(二)评分标准
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各项目评分标准符合《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闽教体〔2020〕18号)相关规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测试细则
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各项目测试细则符合《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体〔2018〕29号)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场地设置、电子化测试设备类型等条件进一步细化明确。
六、考试时间
(一)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按省教育厅通知时间,《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中考《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单独一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100分钟,即原《道德与法治》考试时间为90分钟,增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时间10分钟。
(二)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
中考体育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项目测试,采取第三方电子测试服务方式,实现考试测试全面电子化及考场全过程视频监控拍摄记录。
1.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泉州一中学府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六中、泉州七中、福建师大泉州附中、泉州明新中学、泉州凌霄中学、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现代中学、泉州科技中学、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在鲤城考区参加测试。(各学校具体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另文通知)
2.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特殊天气及游泳项目除外)。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考试过程中断的,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
4.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考试中断的,鲤城区教育局将在统一安排的本地考试时间内进行调整安排,考生已考的项目不重考。如在本地考试时间段内无法完成考试的,则需报市教育局,进行全市统筹调整安排。
七、计分办法
(一)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为分数制,满分40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必考类(一)满分4分,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和中考其它科目一同由市级统一组织实施。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共4个测试项目,满分36分。其中必考类1个项目满分15分,抽考类1个项目满分5分,抽选考类2个项目满分16分(每项8分)。每个测试项目按满分100分的评分标准计分,四个项目得分按权重比例相加后,以满分36分折算成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二)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各项目考试成绩得分相加后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三)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考生考完当天所有项目后,应由考生对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八、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免考的说明:“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理论考试,免测成绩原则上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对我区免考、缓考的申请和计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患有严重疾病及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件;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检查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考生据实提供,并注明考生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
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见附件2),注明免考原因,报鲤城区教育局审核。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鲤城区教育局审核后并统一组织学生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免考申请汇总表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4.计分方法:免考考生其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按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中退的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的平均分的8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缓考
1.申请对象: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申请材料:
(1)缓考申请表;
(2)伤病考生需要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3)女生生理期申请缓考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
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3),注明缓考原因,报鲤城区教育局审核。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区教育局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缓考申请汇总表加盖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在体育考试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弃考项目按缺考计0分计算。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可申请缓考。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缓考处理,并填写《缓考申请表》,报鲤城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准予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原则上由我局组织在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至就近的后续其它县(市、区)考场参加缓考。在统一考试结束后尚未组织缓考的,由市里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进行。
4.计分方法:缓考考生其身体素质与体能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实际测试得分计算。在缓考考试过程中,若考生突发伤病导致无法完成考试的可当场申请免考,经现场监考人员、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区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作免考处理,其已考项目成绩按照实际测试得分计算,免考项目成绩按照本年度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不含缺考、免考、中退的考生)该项目平均分的7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三)其它事项
1.我局将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考生获准免考后,不得再申请参加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其免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2.在鲤城区以外就读需回原籍参加录取的鲤城户籍应届考生、鲤城户籍的往届考生或鲤城学籍但非泉州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到鲤城区招考中心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凡报名后无故缺考考生,考试成绩均以0分计算。
3.中考体育考试属中考考试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九、考试工作经费
区属中学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经费由区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安全工作
(一)各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制订体育中考工作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要教育引导考生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组织考生签订考试安全承诺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各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场地、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测维护,杜绝因设施器材故障引发的考试事故及安全问题。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须设医疗救护点,安排专业救护人员,配备救护车辆、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材。在体育考试期间,各校必须指定一位校级领导和初三年段长作为领队教师,负责中考体育测试工作,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校领队教师在本校学生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时应提前到位,注意交通安全,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选派校医进驻考场医疗点,并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
(三)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四)体育中考期间,如遇气象风球信号橙色以上(橙色、红色、黑色),当天体育考试自动停止,并停止一切户外活动;考试过程中如果遇暴雨天或器材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时,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当天的考试。重新考试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加强体育考试数据的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生成绩和录像资料做好刻录,确保考试数据安全性、可靠性,同时备份送交纪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组以备存查。
十一、注意事项
(一)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务组,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区域实行全封闭,考务人员一律带牌上岗。考试封闭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手机或自带无线电通讯设备。原则上,考务人员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二)考点设在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门口要悬挂“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鲤城区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横幅,于考试前一天完成。考生凭准考证入场,送考教师不得进入考试现场。学校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三)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30,下午2:00开始测试。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并做好充分的考前热身准备活动。
(四)监督组应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考务人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防裁判冒名顶替、学生替考、成绩录入弄虚作假、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有争议的事项做好纪录、及时报告。对考试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中考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我区监督举报电话为:0595-22390240。
(五)建立体育考试仲裁制度,主考、副主考负责对本地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进行仲裁,仲裁过程和结果要作好记录。考生对体育考试有异议的,应在考试当场向考官反映并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考试过后不再受理仲裁事项。
(六)缓考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 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2. 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申请表
3. 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缓考申请表
4. 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场特殊情况记录表
5. 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对象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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