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4-00030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4〕6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6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5-16 10:24
    区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非教育教学负担,保障教师聚焦主责主业,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24〕7号)以及《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泉教综〔2024〕2号)要求,对我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进行梳理、精简和归并,现将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予

    以公布。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开展。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环保、节水节能、平安创建、垃圾分类、优秀传统文化、生育关怀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 , 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入校园。学生安全教育、普法教育、诚信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健康教育、应急救护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依据相关教学指导纲要和规定学时要求,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不另列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列入清单的进校园活动,牵头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请区属各学校对照清单项目,按有关要求开展活动。

     

    附件: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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