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4-00039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4〕9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2
泉州市鲤城区红梅幼儿园:
2024年8月,我局收到你园申请注销幼儿园登记的申请报告,经我局研究决定,自 2024年9月起注销你园的办学资格,并注销泉州市鲤城区红梅幼儿园登记注册证(登记注册证编码:JTB201318001)。请你园于2024年9月1日前将福建省鲤城区幼儿园登记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幼儿园公章一并送交区教育局初幼教办公室封存。注销登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幼儿园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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