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5〕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5-01-15 09:4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教育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中山北路46号;电话:22398293;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4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为14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4条,不予公开信息数4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4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按照规定时限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结合工作需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及答复格式文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历年累计答复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梳理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同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各股室下发信息公开工作提醒,准确认定文件公开属性,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信息的编撰、审核、发布等环节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将依法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数据信息及时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以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鲤城微事”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信息及教育工作进展,如招生文件、学校划片范围等相关内容,切实保障民众权利,增强信息的可及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定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股室、具体经办,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相关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公文公开及时性有待增强等问题。我局已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股室、负责人的提醒及培训,做好工作交接,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专业性和完整性。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各股室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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