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5-00042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5〕10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9
区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郑志清同志的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江锋同志的鲤城区第五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薛茉莉同志的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李志德同志的泉州市上村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幼芳同志的泉州市亭店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娴同志的鲤城区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赖晨婧同志的泉州市新隅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黄素娇同志的泉州市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春花同志的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玲玲同志的鲤城区第五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余俊婷同志的泉州市新塘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新塘小学现已撤并,保留其副校级待遇);
叶琪琳同志的泉州市实验幼儿园副园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曾秀润同志的泉州市第一幼儿园副园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媛萍同志的鲤城区第二幼儿园副园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辜华燕同志的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副园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15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杨克冬同志的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德臻同志的泉州市黄石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杨瑾同志的鲤城区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康柳菲同志的泉州市昇文小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4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起计算。
万媛媛同志的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周庆生同志的鲤城区培新中心小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以上2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4年8月起计算。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5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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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