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09:1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教育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16号;电话:22398293;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1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为19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 6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8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320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及时更新鲤城区教育局权责清单、招生政策、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教育督导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等百姓关切信息。

    3.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对教育局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责任分解,确定公开主体和责任人。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21年度对“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小升初招生”、和“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进行解读,先后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份。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泉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处理转交办件837件,及时回应百姓关切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收到网站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历年累计答复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及保存,每月报送信息公开数据,填写《鲤城区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文据》,按时向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文件。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把审核关,要求填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层层核验。主动公开的文件按要求按时进行上传公布,切实履行职责,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

    (四)平台建设情况

    “鲤城微事”公众号、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bmwj/)和机关政务公告栏等新媒介,通新闻媒体宣传并加强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打造及时、公平、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要求各股室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网上公开发布文件和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的力度不够。应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制度,让股室主动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强化股室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策解读能力。鼓励对百姓关切的招生政策、教师资格认定、社会力量办学等政策加大解读力度,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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