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5:4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教育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中山北路46号;电话:22398293;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5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为16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3条,不予公开信息数5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533条。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5年,我局制作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50份,均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公开,相关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区档案馆存档。招生政策文件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5年发布政策解读8篇,通过问答解读、直播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变化进行详细解读。聚焦教育领域重点工作,持续更新政策法规、职称评聘、招考招聘、项目建设、校园安全、资助帮扶等相关信息,为市民精准掌握我区教育工作动态提供全方位支持。2025年,我们还公开辖区内各学校的简介,方便市民全面了解各学校职能、办学地址等基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聚焦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畅通受理渠道,细化办理标准,严格落实限时答复要求,工作质效稳步提升。2025年度,网站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申请量为0,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答复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精准锚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边界,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做到法定可公开信息全覆盖公开。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形成目录清单并依托局门户网站予以主动公开。2025年,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与此同时,严格落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统筹管理。对所有拟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对信息编撰、审核、发布全流程实施规范化管控,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权威规范,推动政府工作信息及时高效向社会公众传递。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常态化发布招生文件、学校划片范围等教育信息及工作动态,保障民众权益,提高信息获取效率。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精准传递教育重要资讯,提供便捷高效的教育服务,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接地气、更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公开促规范,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及具体经办人员,厘清工作职责边界,优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与全流程管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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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标准仍存在一定差距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完善,部分领域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尚未实现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效果,难以充分满足市民对政策理解的多样化需求。下一步,我局将从二方面推进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丰富公开内容,聚焦教育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畴,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提升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充实度;二是创新解读形式,在现有解读基础上,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政策解读形象化、通俗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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