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4-30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政科〔2023〕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8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因人事调整并根据工作分工,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吴超鹏 区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吴瑜雄 区政府办副主任
范炜琳 区科技局局长
成 员:
陈晓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文捷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杜志芸 区发改局副局长
吴燕孺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韦辉煌 区工信局副局长
汤震宇 区财政局副局长
丁秀妹 区人社局副局长
倪 斌 区农水局党组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范炜琳同志兼任。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特派员的有关政策措施,审议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2.研究部署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监督和指导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4.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主动研究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推动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协调推进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拟订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定。
2.对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调研,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进行督办。
3.审核推荐参评省、市科技特派员和后补助项目的申请。
4.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形式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收到会议预备通知后,要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提交到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下发会议通知。
(三)参会单位不局限于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四)联席会议达成的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部门贯彻落实。
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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