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7 17: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科技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北路99号鲤城高新区创业投资服务中心14楼1401室;电话:0595-22355992;邮编:362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科技局显著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借助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鲤城科技”微信公众号、区科技局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区档案馆信息查询中心等多元渠道,迅速传播科技信息、政策解读,并实时更新机构人事变动信息与项目申报信息。全年范围内,共发布了27条“工作动态”信息,10条“公告栏”项目相关信息,主动公开部门文件9份,同时还分享了5条关于科技政策及其解读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科技局坚持落实“三审”制,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谨实施。严格按照规范对政府信息进行登记、分类、统计、保存、归档;同时,积极推动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将相关文件移送至档案馆、图书馆,2024年送交区档案馆、图书馆的信息公开纸质版文件总数为9件,电子版总数为9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科技局不断强化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各栏目,并紧密结合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迅速发布、持续更新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项目申请指南及政策解读在内的各类信息,以满足公众的信息获取需求。2024年,区科技局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信息67条,“鲤城科技”微信号上转载或发布信息31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强化了组织架构的领导作用,适时调整并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的搜集、发布及维护工作。所有政府信息及微信公众号内容在发布前,均需通过内容安全审核平台进行严格审查,并坚决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的规范性,有效防止了信息发布的任何不规范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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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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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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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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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网站信息及新媒体信息源头审核把关机制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今后的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坚决执行“三审”制度,充分利用事前监管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审核工作,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事实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运营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更多采用“图文解读”、短视频等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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