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02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农规〔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3
局属各股室、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截至2024年1月3日,以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详见附件1),其中:2023年度发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2023年1月1日以前发布的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
二、截至2024年1月3日,以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名义发布的1件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到期失效(详见附件2)。
三、2024年前以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本通知附件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鲤城区农水局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鲤城区农水局2024年废止或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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