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0300-2021-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农〔2021〕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6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鲤城区2021年度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6 17:22

    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确保完成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任务,特制定《鲤城区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12月底,完成续建鲤城区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及时上报耕地土壤养分监测数据,完成鲤城区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二、监测点建设内容

      (一)制定方案

      结合鲤城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和《2021年泉州市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鲤城区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并上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技术站。

      (二)监测点的设置

      鲤城区在设立的2个监测点继续开展监测工作。长期定位的监测点,如因监测田被占用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向泉州市土壤肥料技术站报告,经同意后选择相似田块(土壤类型、肥力相对一致)继续设立监测点。

      (三)监测点的处理

      1.不施肥处理(空白区)

      旱地小区面积66.7m2以上,用设置保护行、垒区间小埂等方法隔离。水稻田小区面积33.3~66.7m2,用水泥板或其他材料作为隔板,防止肥、水渗透,隔板高60~80cm,厚10~20cm.埋深30~50cm,露出地面30cm。菜地、果茶园等可不设置不施肥处理(空白区)。

      2.常规施肥处理

      面积不小于333.3m2或直接用大田定点观测。以当地主要种植制度、种植方式为主,耕作、栽培等管理方式、施肥水平、作物产量能代表当地一般水平。

      3.监测对比试验区

      结合鲤城区实际情况设置多个监测简比试验,如优化配方区处理或是增施有机肥处理等小区。

      (四)年度监测报告编写

      通过对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简比试验及有关资料等的分析,摸清鲤城区耕地土壤养分状况,分析耕地质量变化的原因,提出提高耕地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指导当地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

      (五)建点时的监测内容

      1.监测点的立地条件和农业生产概况

      建点时按《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执行,并填报“附录D监测点基本情况记载表”。

      2.监测点土壤剖面的理化性状

      建点时按《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执行,并填报“附录E监测点土壤剖面性状记载表”。

      (六)年度监测内容

      每年度需要监测田间作业情况、作物产量、施肥情况、土壤理化性状等,按《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执行,并填报“附录F监测点田间生产情况记载表”、“附录G.1施肥明细情况记载表”、“附录G.2作物生产记载表”、“附录H监测点土壤理化性状记载表”。其中检测项目包括土壤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

      (七)五年监测内容

      在年度监测内容基础上,在每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度检测项目增加土壤容重、全磷、全钾、中微量元素(交换性钙、镁,有效硫、有效硅、铁、锰、铜、锌、硼、钼等)。

      (八)监测点采样

      1.耕层土壤样品的采集。在本年度最后一季作物收获后,立即在监测地块采集土样。采样时,一要避开路边、田埂、沟边、肥堆等特殊部位;二要按照“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在监测田块按“S”型或棋盘布点等方法布设采集15个以上分样点混合均匀后,再采用“四分法”留存土壤样品;三要挑出根系、秸秆、石块、虫体等杂物,以免给土壤检测带来误差。

      2.剖面土壤样品的采集。建点时需采集剖面土样,以后每隔五年取样化验一次。具体按《土壤检测》(NY/T 1121.1)规定的方法进行。

      (九)样品的制备

      将土壤摊成薄层,放在干净、通风处自然风干,定期压碎、翻拌、拣出石块及植物残体等杂质。样品风干后,用木锤再次压碎,拣出杂质并用四分法取部分压碎样品,全部过2mm尼龙筛。根据分析项目,再对<2mm土样进一步研磨、筛分,并装袋。

      三、资金补助标准及范围

      (一)补助标准

      续建耕地质量监测点补助标准:0.5万元/个。

      (二)补助范围

      耕地质量监测资金主要用于: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简比试验以及开展监测相关的其他支出。

      四、相关要求

      (一)送检要求

      要及时做好监测点的采样及送样工作,将监测点土样风干装袋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样品送至泉州市土壤肥料技术站,统一送泉州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检测。

      (二)上报数据要求

      每年于12月31日前将需填报的各式表格电子版本发至邮箱lcnls@163.com,并加盖公章一份寄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黄美珍  联系电话: 22355830

      (三)标识牌设立

      1.材质和规格尺寸

      标识牌材质要求:水泥基座,大理石标牌。

      最小尺寸限制:标牌长80cm,宽60cm。

      2.内容

      编号、地点、地理坐标、建点年份、土壤类型、地力等级和项目单位等。

      3.放置地点

      标识牌放置地点应在所选择监测地块的机耕路旁,位置要明显,前面不能有遮挡物,亦不能影响耕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公益性、社会性农业基础工作。要高度重视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建设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仪器设备到位、资金到位,切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二)严格质量控制。在调查采样环节,强化标准宣贯,规范技术操作;在检测环节,要指定有资质的化验室实行定点集中检测;在数据填报环节,要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并严格审核数据。

      (三)加强资金管理。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采取标语、横幅、媒体等形式多样方式进行宣传报道,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等,不断提高监测人员技术能力。

      (五)加强资料档案管理。要加强项目资料管理,从监测点布设、土壤剖面照片、取样照片等都要保存。监测点相关表格应备份,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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