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03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农〔202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7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时间:2022-01-07 17:58

    局属各股室、单位:

      现将《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经验,理清思路,奋发向上,以全新工作面貌积极投入新一年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思路

      今年来,鲤城区农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下,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三农”工作等系列政策措施,农业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对口帮扶明溪成果显著、农产品稳产保供有力有效、农水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稳步前进

      1.持续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向我区涉农街道、农贸市场和泉州市食品公司肉联厂共分发了0.3吨消毒药用于场所消毒工作。做好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泉州市食品公司肉联厂的监测排查,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发现的不明原因死亡或可疑病例及应急处置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加强检疫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准调制度调运生猪及其产品,按照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工作。二是落实小渔船海上疫情防控,发布《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在临江街道聚宝社区设立渔船出海作业登记报备点,严格执行渔船、码头环境消杀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利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北斗示位仪、AIS等设备系统监控所有在册渔船,督促四个涉渔街道和辖区内的渔船船东签订渔船疫情防控承诺书。开展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所有出海作业人员均做到应接尽接(不适宜接种疫苗的对象除外),应检尽检。

      2.稳步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兑付明溪帮扶专项资金1200万元,与三明市明溪县签订2021年度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计划,帮助引进4家企业入驻明溪县鲤城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江南高新园区与明溪经济开发区签订了《明溪-鲤城山海协作产业园区共建协议》;有序推进区党政主要领导到明溪县开展山海协作对口帮扶互访交流工作。

      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一是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区、街道两级全面建立双河长制,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形成党政同责共担的领导合力。规范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履职。2021年运用无人机等现代技术提高河道管理水平,对晋江、南高渠开展巡河总里程约418公里,为源头治理、末端截污、系统整治、执法监管提供依据。二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继续做好河湖“两违”问题、非法堆弃等整治工作,发现并解决问题6个,组织拆除晋江西溪违章搭盖3780平方米。三是规范河道游泳平台管理。印发整治方案并签订晋江干流鲤城段游泳平台管理责任书14份,在晋江沿岸涉水安全隐患点位树立河道安全警示牌48块,督促设立晋江河道潮汐时刻表15块,进一步加强河道安全宣传,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四是推进河长制“四个百”项目建设。建立人大代表河长机制,聘请6名人大代表河长发挥监督作用;推进河长制标准化建设,开展区本级及浮桥、鲤中、海滨、临江五个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全区河长办提升自身能力;在伍堡公园、鲤景湾、霞洲公园建设河长制主题公园;推进解决源头问题流域地图项目建设,形成表格图件成果,为今后挂图作战、精准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4.开展社区集体“三资”点题整治。督促各街道按照充分利用社区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逐社区建立问题清单,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今年来全区共查摆经济合同835个,总金额29763.6万元;查摆问题合同56个,总金额7292.54万元;整改问题合同56个,总金额7292.54万元;收回拖欠租金20宗共201.95万,新增租金收入21万元。

      (二)致力农业工作运行平稳发展

      1.落实农业指标任务。一是及时分解下达全区播种面积、总产量和春季蔬菜面积指导性计划,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52亩、产量313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粮食生产约束性任务。落实稳粮惠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0008.07元。二是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全年完成统防统治面积0.45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0.61万亩次,农药使用量2021年比2020年下降2.11%,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0.8万亩次,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巩固提升耕地污染治理成果,按时完成2021年鲤城区安全利用面积502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任务。

      2.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检测,全区蔬菜农残检测均无农残超标,开展屠宰环节生猪“瘦肉精”抽检1.086万头份,合格率100%;抓好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全区14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均已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并实行贴码销售。做好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线上每日巡查工作,全区6家农资经营企业纳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

      3.做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规范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我区检疫生猪20.9948万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81头,不合格生猪产品1256公斤。辖区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准调制度来调运生猪及其产品,泉州市食品公司肉联厂建设了非洲猪瘟PCR检测实验室,今年来每日采集生猪血液样品进行非洲猪瘟PCR检测,检测结果至今均为阴性。三是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下发红火蚁疫情防控宣传材料200份,防治3472亩次。

      (三)着力水利日常监管抓出实效

      1.依法开展涉水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完成泉州市益龙纺织有限公司等9个水土保持审批报备工作;完成泉州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基地项目等10件水土保持验收报备;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5347元。

      2.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查处泉州“东亚之窗”文化创意产业园违法取水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取水设备,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查处泉州紫福寺违法建设取水设施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取水设备;立案查处推进源昌江南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3.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格下达2021年度计划用水,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021年取水4829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772.64元。完成水资源直报等系统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取水证电子证照办理工作。

      4.加强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长制宣传工作。一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定制14万条视频彩信在全区范围内发送,将节水理念传递到每个居民。二是开展“6·5”世界环境日暨“环保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三是组织开展暑期大学生“河小禹”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巡查南低渠、南高渠两岸卫生环境,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及河道倡议书,进行护河环保宣传。四是委托摄制《世遗泉州 水美鲤城》河长制宣传短视频,并依托抖音、微信、泉州网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得到2.2万群众认可“点赞”。五是开展第一届“河长日”宣传活动,组织河长、人大代表河长及河道专管员开展集中巡河活动,并通过线上视频宣传,线下张贴横幅等方式,大力营造浓厚管河、爱河、护河氛围。六是组织开展省第八个水土保持日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画报,发放《水土保持小常识》宣传手册,并结合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使“爱水、节水、护水”文明意识逐渐深入人心,营造人与水、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氛围。

      (四)强化执法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开展涉渔街道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联合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市交通执法二大队、涉渔街道办事处开展9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三无”船舶抽吸河蚬、采捕沙螺、捕捞鳗鱼苗以及电鱼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执法人员登临检查渔船79艘,现场清理违规渔网2张,立案查处涉嫌采捕沙螺的“三无”船舶1艘,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取得初步成效。

      (五)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重新编制权责清单。对照《中共鲤城区委编办关于做好区直单位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为依据,重新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权责事项、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2.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的全面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录入检查事项,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

      3.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政务服务窗口一线,深入了解企业及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倾听一线经办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全面查找行政审批服务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配合行政服务中心梳理惠企扶持政策,编制标准化的《申报指南》,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本单位办事指南与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目录的关联绑定和发布工作;实现全省同一事项办事标准的统一。通过强化数据共享、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承诺的时限。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提升至70%,“减时限”比例提升至90%,“全程网办”占比提升至80%,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审批服务,推行“阳光政务”。提高行政审批经办人员服务意识,耐心接待来访群众的咨询,主动提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告知相关事项;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

      (六)协调促进构建安稳和谐社会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立足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加强河道安全、渔业船舶、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执法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景区非景区景点安全整治等专项活动,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2021年农水渔各业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目标。二是落实综治维稳“一岗双责”。围绕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任务要求,细化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及股站负责人“一岗双责”的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制,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融入部门业务工作开展中,协同推进挂钩社区综治维稳、三峡移民“平安库区”建设等工作,确保全年农水渔各行业安定稳定。

      (七)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及《条例》贯彻

      1.加强党组全面领导。认真抓好《鲤城区农水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五项制度执行落实。今年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协调解决人员、机构、宣传载体问题3个,开展综合分析研判1次,按时向区委报送半年、年度专题报告。每年年底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2.加强《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每年向区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传思想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机构,配备兼职宣传工作人员2名,党支部设立宣传岗位,配备1名宣传委员,认真履行本单位宣传工作职责。将贯彻落实《条例》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将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执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等。

      3.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认真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职党员应入尽入,日人均积分高于平均水平,每周三人均积分排名在区政府综合系统前列,年度积分在区政府综合系统组内学习标兵有7人,占支部党员人数58.3%。积极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今年来共计供稿82条。抓好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管理,严格执行“三审制”,保证更新频次,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今年来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3条,政府门户网站农水局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89条。积极做好信息投稿及配合采访报道工作。今年来,向《鲤城微事》投稿79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41条。

      4.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规范化管理,宣传载体更新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备,并与区宣传载体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同步。严格落实《鲤城区农水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鲤城区农水局舆情监控与处置机制》。及时调整部门网评人员,并按要求落实备案,今年来网评员组织 “‘黄金赛道’已铺就,奔跑吧,鲤城”等网络宣传活动55次,按时报送撰写网评文章7次,网评任务完成率100%。

      (八)从严从实开展机关党建建设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纳入农水工作目标中,做到与农水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召开党建专项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了局支部党建活动的高效开展。

      2.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员“三诺”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有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鲤城区农水局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鲤城区农水局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计划》、“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分发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材料、《习近平在福建》、三部简史等总计74本,今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相关文件会议精神15次、专题研讨5次,组织开展系列活动14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成功举办2021“第二届国际茶日”盛典大会,完成河长制“四个百”建设、12艘渔船更新改造和打击电鱼及清理使用违规渔具专项整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资监管、对口帮扶等,2家企业被授予“2021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称号、1人被授予“2021年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荣誉称号。开展“我为社会做好事”志愿服务活动52次。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鲤城区农水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进一步修订《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完成科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抓好因私护照(通行证)由集中管理。

      5.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道德模范选树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2021年1名干部荣获鲤城区“最美志愿者”称号。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标准化,常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切实抓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建设,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全面确保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持续做好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机制,不断深化两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交流互访,继续做好鲤城明溪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两地产业合作等事宜。

      (三)继续做好各项农业指标任务落实。根据上级下达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及时分解到相关街道,压紧压属地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巩固提升耕地污染治理成果。做好两个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续建工作。

      (四)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事件发生。

      (五)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以晋江河道浔埔断面提升水质为目标,继续开展河长制工作。加快推进繁荣渠改造、霞洲引港整治工程。持续推进2021年度16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强监管、有序推进、确保进度。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整治。

      (六)持续强化水土保持工作。敦促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七)加强社区“三资”监管。督促各街道加强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街道经管工作队伍,重点开展社区经济合同专项清理工作,定期上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规范社区资产资源台账、财务规范管理、居务财务公开等情况。

      (八)建设点验中心,加强渔船管控。安排专人利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北斗示位仪、AIS等设备系统,监控所有在册渔船,确保早发现、早预警、及时召回。

      (九)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被征地人员参保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江南新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工作。坚持抓好三峡移民后期帮扶工作,深化安置地平安创建活动。立足部门职责,切实抓好普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计生、安全生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任务落实。

      (十)落实江南新区社区振兴工作。部署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江南新区社区振兴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江南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加快促进鲤城古城新区全域均衡发展。

      (十一)着力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加强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管理考评等项工作,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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