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03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泉鲤农〔20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3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开展重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3 15:36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项目指挥部、项目业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规定,生产建设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请各项目业主单位于开工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未经验收不准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将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和查处。

      请承担各重点项目的业主单位,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做好督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附件:1.鲤城区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条款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责任单位

      1

      泉州大桥及接线扩宽改造工程

      新建宽26米、长838米拼宽新桥,形成总宽43米、全长1.3千米的桥梁,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并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等附属配套工程。

      区城管局

      泉州市公路局

      江南城建集团

      临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

      江南新区断头路及片区改造项目

      道路总长4.7千米,拟建设包括江南大街东延伸(0.6千米)、锦工中路东延伸(0.3千米)、新天城市广场3区北侧支路(0.3千米)、明光街南延伸(0.5千米)、紫山路东延伸(0.5千米)等道路,解决片区排水,完善交通组织,同步考虑进行道路周边片区改造。

      市城建集团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

      霞洲引港整治工程

      新建排洪渠(锦美街-江滨南路交通桥),明渠长491.7米,宽16米;两岸新建雨水管和截污管道。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区城管局

      区农水局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4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扩建项目(泉州市第十五中学扩建项目)

      位于浮桥街道仙景、坂头社区,建设内容包括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和食堂,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江南城建集团

      区教育局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5

      田中小学

      规划于繁荣大道北侧临街,拟建小学规划用地40亩,办学规模36班,设计容纳学生数为1800人。

      江南城建集团

      区教育局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6

      通政小学扩建项目

      位于开元街道华新社区,新增用地5.86亩,新建体育馆、艺术馆、教学楼等,新增班级24个、学位1200个。

      江南城建集团

      区教育局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责任单位

      7

      江南新区城镇化配套幼儿园系列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茂城滨江国际酒店及商住项目配套幼儿园、中南滨江铭悦配套幼儿园、宝嘉誉峰配套幼儿园、世茂云璟配套幼儿园、温陵商贸城中心配套幼托园等5所幼儿园进行装修提升;②第五实验幼儿园新建一幢6个班的教学楼,满足争创市级示范性幼儿园需要。

      区文投集团

      区教育局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8

      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实施江南新区、老城区口袋公园建设计划,建立口袋公园项目库,逐年分批组织改造。

      区城管局

      区文投集团

      江南城建集团

      9

      泉州古城小型消防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占地面积约3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30平方米,拟在古城区域建设小型消防站3座及其配套消防设施,以提升古城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鲤城消防救援大队

      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

      10

      鲤城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用地面积约3325亩,涉及征收房屋面积约170万平方米(住宅面积约95万平方米,厂房约7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2231亩,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市政道路、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医院等配套设施。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1

      金鲤大道及片区改造项目(原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

      金鲤大道南起江南大街,北接金鲤大桥,全长约2.2千米,路宽50米,总用地面积15.86万平方米。片区规划用地用地面积约325亩,征迁面积约23万平方米。

      区住建局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

      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及景观提升项目

      项目包括:①五条道路人行道及绿化修缮补植(泰华路、泰明街、泰新街、泰康路、仙岩路西段)。②金浦工业小区污水管道通联工程,泰塘路污水管道联通工程,泰明街1号污水泵站门口污水管道改造工程。③东西三路东段与南北四路南段市政工程,提升金浦工业小区与周边片区连接通道。④仙岩路中段与南北五路中段市政工程,优化片区路网结构,为地块开发创造条件。⑤仙岩路东段与泰华路北段市政工程,连通站前西片区规划二路。⑥金上路南段及泰明街东段市政工程,结合道路周边片区改造组织实施。

      区城管局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江南城建集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责任单位

      13

      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江南街道,滞洪湖用地面积676亩,工程内容包括湖体开挖、护岸工程、 景观工程及周边片区改造,同步考虑进行道路周边片区改造。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区农水局

      区自然资源局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市城建集团

      14

      站前大道快捷化及景观提升工程

      拟对站前大道3.8公里范围两侧扩展30-200米不等的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充分利用主道路两侧闲置用地建设口袋公园、体育公园,优化提升绿化景观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同时进行道路快捷化改造。

      江南城建集团

      区城管局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5

      坂头安商房

      位于浮桥街道坂头社区,用地面积263亩,建设内容包括安置型商品房及公共配套设施。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6

      田中安商房

      位于浮桥街道田中社区,用地面积214亩,建设内容包括安置型商品房及公共配套设施。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7

      江滨南路南侧B地块项目

      位于浮桥街道延陵社区,用地面积60亩,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区住建局

      18

      鲤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拟对全区229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房屋989栋、24791户、面积266.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海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临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9

      温陵公交停车场

      位于温陵路中段西侧侨乡商品街,拟建设公交“六位一体”接驳站,立体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

      区城管局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0

      火炬电子泉州智慧总部基地

      位于常泰街道锦田社区,占地19.3亩,拟建设智慧总部大楼。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1

      泉州市鲤城区高新区科创中心

      位于鲤城区常泰街道仙塘社区,总用地面积123亩,按初步规划,可建设计容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办公生活配套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政策性职工租赁住房250套1.44万平方米。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江南城建集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责任单位

      22

      福建省奇信机械设备公司厂房

      位于常泰街道新塘社区,用地面积20.94亩,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厂房及员工宿舍,一期建设1.5万平方米,包括1栋厂房及办公楼、1栋员工宿舍,二期建设2万平方米。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市百川服饰有限公司

      23

      江南新区国际商贸综合体

      位于浮桥街道田中社区,用地面积157亩,打造集高端写字楼、豪华酒店、新型业态综合商城、国际公寓、商务办公楼和公园绿廊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端城市时尚商贸综合体。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4

      鲤城区住宿接待载体提升改造项目

      对酒店滚动进行更新、装修改造、资产激活等,力争2025年前每个街道都有一家4星以上的酒店。包括:①新建酒店:原八一酒店用地危房改扩建项目、滨江国际酒店、大寺逅城市栖息院落酒店、煌帆大厦等;②待更新提升酒店:明发酒店、登峰大厦等;③其他商务酒店或精品民宿。

      区文旅局

      区商务局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海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临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5

      泉州市棉塑厂职工宿舍楼石结构危房翻建改造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不含地下二层面积。

      主要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职工宿舍

      福建省泉州市棉塑厂

      26

      爱国路片区改造项目

      位于开元街道华新社区,总用地面积45.08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安商房等,其中:①爱国路长770米,道路拓宽至14米;②安商房面积约35亩,计容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

      爱国路道路拓改及片区

      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

      江南城建集团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条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