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河长办: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河湖、沟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根据《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通知》(泉水河湖〔2020〕3号)要求,我区将在前期专项行动成果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沟渠“清四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清查整治范围要覆盖全区所有河流、湖泊、沟渠。重点针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0.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同时要向下延伸,覆盖小河流、农村河湖,实现河湖全覆盖。
二、整治目标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沟渠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在清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三、整治内容
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部署安排,严格依据河湖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整治河湖、沟渠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以及对2018年以来的涉河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
(一)乱占清理主要内容。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沙洲进行开发;非法侵占河道水域、滩地;违法挖筑鱼塘、设置拦河渔具、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侵占河道规划岸线、束窄河道及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二)乱采清理主要内容。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
(三)乱堆清理主要内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洗砂、制砂以及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河道行洪的物体。
(四)乱建清理主要内容。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从事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在河岸生态地保护范围内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四、整治安排
(一)调查摸排阶段(4月21日-5月31日)
以街道为单元,按属地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由街道、社区负责全面排查。在前阶段“清四乱”工作基础上,开展进一步调查摸排,全面查清辖区内河湖、沟渠“四乱”问题,做到问题全覆盖调查核实,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逐河逐湖逐渠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清理整治。
各街道将排查情况按流域归类整理,于5月11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送区农水局汇总后上报区河长办。各街道河长办负责对问题清单进行核实。
(二)清理整治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各街道要针对摸排发现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8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对于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各街道河长办负责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从2020年5月份起建立整治情况进展月报制度,各街道每月填写附件1、2、3、4,并于当月18日前报送区农水局汇总后上报区河长办。8月18日前,要将本地区集中整治情况报送区农水局汇总后上报区河长办。
(三)核查核实阶段(9月1日-12月19日)
各街道河长办要对此次河湖、沟渠“清四乱”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回潮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湖、沟渠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相关单位依法整治。对整治不力的,要督促加快进度,责令限期完成。
请各街道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区农水局汇总后上报区河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
河湖、沟渠“清四乱”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加大力度清理整治“四乱”问题,遏制增量、消除存量,认真细致做好本次清查整治工作,确保河湖、沟渠“清四乱”工作向纵深推进,取得实质成效。
(二)深化摸排治理
各地要抓好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对新发现问题要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对2019年部省暗访发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紧推进,尽快销号;对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按“顶风违建”予以处置。
(三)建立工作台帐
各地要确保排查内容、问题清单真实、准确。建立“四乱”问题工作台帐,对每个问题的相关数据、文档、图片按附件6进行建档造册。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街道于4月28日前上报此次“清四乱”工作责任人及联系人名单(附件5),由专人负责相关表格填报及情况报告工作,并按以上各阶段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报送。
(五)落实督导推进
区河长办、农水局将加大暗访督导、抽查复核力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各地问题总数的50%。此次“清四乱”工作将作为我区对各街道河长制及水利工作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联系人:农水局 小洪
电 话:22355575
邮 箱:lcqnlsj@163.com
联系人:区河长办小郑
电 话:22355562
邮 箱:lcqnlsj@163.com
附件:1. 街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统计表
2. 街道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
3. 街道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四乱”问题清单
4. 街道涉河涉湖审批项目“四乱”问题清单
5. 街道“清四乱”工作责任人及联系人名单
6. 街道“四乱”问题整改销号记录表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泉州市鲤城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