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农〔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8:0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4号楼五楼;电话:0595-223558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对照2023年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逐项自查整改,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各项评估指标得到落实。加大涉及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领域信息和资金实际发放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按时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2023年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全文6件、电子全文6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在认真做好农水局线下政务公开栏的信息公开基础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农”信息、涉农、水、渔业、河长制等宣传及农业“五新”推广等相关信息,切实回应群众对农水工作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专人负责,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保证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及时完整地更新,并对不足之处进行及时修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发布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5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定期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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