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3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农〔202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3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开展重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3 17:04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项目指挥部、项目业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请各项目业主单位于开工前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七条:“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规定编制相应的水土保持方案并报立项同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项目完成后应依法对水保措施进行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不准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将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和查处。

      请承担各重点项目的业主单位,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做好主管项目的督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附件:1.鲤城区2025年在建重点项目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条款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2025年在建重点项目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1

    江南金上路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1条市政支路,总长度约276.81米,宽15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

    IDG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道路总长约1346米,其中:①配套道路一全长约344米,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②IDG配套道路二全长约300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③IDG配套道路三全长约702米,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配套设。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

    新建新步渠、新步排涝泵站及周边雨水收集系统等提升工程

    新建长约1.4公里,宽约8米新步渠,同时配套建设排水量约 20立方米/秒排涝泵站1座;新建长约0.9公里,宽约12米繁荣渠联通渠道,同时改造提升新延路及周边排水系统,增设排水管道,并汇集排入繁荣渠。

    区城管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4

    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市政管线、沟体修缮)

    项目包括泉州中心城区八卦沟水系的排洪渠道建设改造工程及排涝泵站建设和提升 、沿河清淤工程、沿河截污工程、污水调蓄及处理工程、自动检测控制工程等,整治范围为内沟河八卦沟段整治工程红线,整治范围长约3.2 千米。

    区城管局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5

    鲤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工程

    对站前大道、常泰路、泰新路等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 ;建设南环路、仙岩路等3座雨水排涝泵站及2座雨水调蓄设施;对紫帽山排洪系统及东浦排涝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加强雨水收集能力 、排涝能力,提升片区防洪排涝功能。

    区城管局

    江南城建集团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6

    黄龙大道及科创园片区排水系统整治项目

    项目包括:①对玉田渠两侧岸驳岸进行整治修建生态护坡 ,长度约2377米;②修建常泰路箱涵 1 座;③对仙塘社区进行管网改造约6.2公里;④修建苏夫人姑庙至泰塘街排水系统;⑤修建黄龙大道3米*2米排水箱涵1座。

    区城管局

    江南城建集团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7

    A段排洪渠系统截污工程

    项目拟重新在A段排洪渠西湖社区 -北山社区两侧社区道路新建球墨铸铁管,将两侧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新建管道。两侧污水管道全长3327米,新增166座检查井、5座截流井。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区城管局

    8

    泉州五中江南校区

    项目位于新步社区 ,用地面积约106.83亩,总建筑面积约8.9万平方米,拟建设72个班的完全中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 、实验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图书馆、艺术馆、体育馆、教职工宿舍综合楼、学生宿舍综合楼、地下室及附属用房和室外配套工程。

    区教育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市第五中学

    9

    宝海庵复建项目

    项目北至聚宝街46号,西至滨江北路辅路,南至泉州大桥辅路 ,东至后山社东界,用地约2.13公顷,结合宝海庵复建对周边景观进行提升。

    区文旅局

    江南城建集团

    临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0

    府城隍片区提升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9.39亩,以修缮泉州府城隍庙为核心工程 ,结合周边古城街巷和空间启动片区综合提升工作,完善片区市政短板 ,消除易涝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区住建局

    泉州府城隍庙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1

    西街东段综合保护提升工程

    项目由钟楼至新华北路路段 ,总长约0.7公里,内容包含市政管网改造提升,道路两侧风貌建筑立面保护提升,街巷节点景观、夜景、绿化提升等。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文旅集团

    市城管局

    鲤城文投集团

    12

    顺济桥遗址保护一期工程(抢险、加固)

    项目拟对顺济桥遗址进行抢险加固。

    区城管局

    临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13

    獭山文化公园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48.6亩,总建筑面积约1555.5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中心 、儿童游乐区、园林绿化、景观照明、入口广场、慢行道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区城管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4

    江滨南岸体育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晋江南岸(鲤城段)河道范围南接泉州大桥北至金鸡水闸 ,全长约9.36千米、面积约18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对堤外进行生态环境整治,堤内体育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打造集“生态修复、湿地游览、活力运动”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生态新门户 、大型滨江生态人文景区 、活力体育休闲区和微旅游度假区。

    区城管局

    江南城建集团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5

    新门菜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约70亩,改造部分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拟对新门菜市场及周边部分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新门市场局部装修改造、沿街商铺门面改造 、立体停车场建设、片区管线综合改造、活禽经营区修缮、联泰橡塑厂改建文旅项目。

    区商务局

    泉州中侨集团

    市古城办

    海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6

    鲤城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用地面积约3325亩,涉及征收房屋面积约170万平方米(住宅面积约95万平方米,厂房约7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2231亩,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市政道路、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医院等配套设施。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7

    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用地面积约2803亩,涉及征收房屋面积约63万平方米(住宅面积约52万平方米,厂房约11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2603亩,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市政道路、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公共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中建集团海悦建设有限公司

    18

    金鲤大道及片区改造项目(原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

    金鲤大道南起江南大街 ,北接金鲤大桥,全长约2.2千米,路宽50 米,总用地面积15.86万平方米。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 325亩,征迁面积约23万平方米。

    区住建局

    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9

    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红梅新村 ,用地面积约89.35亩,拟对红梅新村及周边地块现状危旧老旧房屋实施改造 ,新建用于被征收群众安置的定向定价商品房,设计可新建建筑面积约14.95万平方米,建设包括综合服务、商业配套、设备用房以及道路、供水、供电、燃气、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区住建局

    鲤城区文投集团

    鲤城区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0

    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北侧商住用地(2023-76 号储备用地)

    项目位于坂头社区 ,泉州西隅小学坂头校区北侧,总用地面积24.99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1

    獭山公园西侧住宅用地(2024-40号储备用地)

    项目位于坂头社区 ,獭山公园西侧,总用地面积32.54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2

    满堂里东侧住宅用地(2023-78号储备用地)

    项目位于坂头社区 ,金鲤大道南侧与满堂里东侧,总用地面积66.12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3

    繁荣大道东侧与坂头安商房南侧商住项目

    项目位于坂头社区 ,繁荣大道东侧与坂头安商房南侧 ,总用地面积95.33亩,建设内容包括商业、住宅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4

    繁荣大道东侧与兴贤医院北侧商住项目

    项目位于坂头社区 ,繁荣大道东侧与兴贤医院北侧 ,总用地面积41.86亩,建设内容包括商业 、住宅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5

    新步定向定价商品房

    项目位于浮桥街道新步社区 、新步小学北侧,总用地面积134.39 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建设内容包括定向定价商品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6

    金鲤定向定价商品房二(金鲤大道周边片区安商地块二)

    用地面积约51.15亩,计容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定向定价商品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7

    金鲤定向定价商品房三(金鲤大道周边片区安商地块三)

    用地面积约63.35亩,计容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定向定价商品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8

    金鲤定向定价商品房四(金鲤大道周边片区安商地块四)

    用地面积约15.1亩,计容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定向定价商品房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

    区住建局

    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9

    鲤城区保租房项目

    新建包括新建新塘安置区 5#~6# 楼(178套)、后坑安置区10#楼(90套)2个保租用房。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鲤城文投集团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0

    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第二针织厂地块)

    用地面积约25.91亩(包括6.65代征绿地),总建筑面积约5.2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 、沿街商业楼、配套用房、城市保护绿地等。

    区住建局

    鲤城区文投集团

    鲤城区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1

    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金威地块)

    用地面积约4.56亩,总建筑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及配套用房等。

    区住建局

    鲤城区文投集团

    鲤城区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2

    泉州市鲤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修复改造项目——新门街涂门街污水干管建设

    沿新门街-涂门街敷设DN400~DN1001污水管道,西起城西路,东至水关泵站,采用明挖与顶管相结合的方式施工。

    泉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集团

    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

    区城管局

    海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3

    泉州鲤城水环境提质增效项目

    主要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新建排水排污的配套设施 、雨污水管道、沟渠等,新建江南水质净化中心,总规模14万立方米/天,一期建设规模7万立方米/天。项目建成后有效衔接全区雨污排水系统,整治提升现有市政雨污管道、沟渠等,并绘制鲤城区水环境信息图纸及建立平台系统。

    区城管局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区住建局

    江南城建集团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4

    南俊路(东街-二郎巷)市政提升工程

    项目全长467.34米,新建雨水排涝泵站以及DN1800专属压力管道将南水经南俊巷往东街排放 ;新建污水提升系站及 DN400污水压力管道将污水转输至东街污水管 ,并拆除重建南俊路 DN800雨水管等工程。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区城管局

    35

    江南新区63 条背街小巷管网修复项目

    对江滨南路、常兴路、鼎盛南街、古龙路、紫泰路等63条江南新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及错混接改造。

    区城管局

    江南城建集团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6

    城西路(少林路—江滨北路)合流主干管分流改建工程

    拟对城西路合流干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沿途污水的收集纳管,并与本项目相衔接。在城西环路拓改工程南9区1幢支路排水管涵末端新建一座智能分流井 ,以实现晴天污水不下河 、防止外河水体倒灌;对管涵排出口旁一过河管存在渗漏的检查井堵漏后进行喷涂修复。

    区城管局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7

    乌石人行天桥

    乌石人行天桥拟设置于七支路附近,横跨池峰路连接展城单元与滞洪区单元。

    区住建局

    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8

    鲤城区2025 年配电网建设工程

    新建、改造鲤城区10千伏架空线路25公里、低压线路22公里,新建公用开闭所15座,新建、改造配电变压器50台,改造鲤城老旧小区配电设备16座,新建电力排管5公里。

    区工信局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浮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海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临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9

    江南新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在江南新区规划新建 220KV变电站1座(玉霞变),110KV变电站4座(坂头变、新步变、仙塘变、斗南变),策划110KV南井线(南井临线)实施迁改落地改造。

    区城管局

    区住建局

    区工信局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开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城建集团

    江南城建集团

    40

    鲤城区光电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常泰街道泰明街北侧 ,用地面积约117.06亩,总建筑面积33.1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性用房,商务办公,宿舍,地下室,室外景观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高新区管委会

    江南城建集团

    区工信局

    区住建局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41

    金上绿色低碳产业园(科创中心二期)

    项目位于常泰街道仙塘社区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5.5亩,总建筑面积约5.1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性用房 、人才公寓、地下室、绿化景观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高新区管委会

    江南城建集团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42

    钧石能源厂区改造提升项目

    位于常泰街道仙塘社区 ,占地111.77亩,计划推动企业在原有厂区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

    高新区管委会

    常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福建钧石能源有限公司

    43

    笋江路北侧娱乐康体项目(2023-41 号储备用地)

    金龙街道高山社区 ,笋江路北侧,用地面积32.54亩,用地性质为娱乐康体用地。

    鲤城文投集团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44

    新华侨大厦

    项目用地面积约26亩,利用鲤城酒店及周边地块,建设高端酒店,可提供房间112间,床位数172位,提升城市品味,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打造主题文旅街区。

    区文旅局

    区商务局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45

    原八一酒店用地改扩建项目

    位于鲤中街道温陵路 ,用地面积 13.5亩,拟建设集酒店客房 、中西餐服务、会议接待、健身休闲娱乐、海丝文化展馆、城市休闲广场及商业配套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五星级国际品牌酒店 ,可提供房间约350间。

    区文旅局

    泉州市开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鲤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46

    盛悦中心

    项目用地约23亩,总建筑面积8.39万平方米,拟建设一栋商业、酒店、办公楼综合体。

    区文旅局

    金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盛悦(泉州)投资有限公司

    47

    泉州展览城更新改造项目(微改造)

    项目位于江南街道 ,北至南环路及浦口环岛,东至南迎宾大道,南低渠环绕西南一侧 ,占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拟计划针对展览城南迎宾大道一侧建筑立面,展览城内部主干道两侧建筑立面 、道路景观,展览城前广场景观进行微改造更新,统一提升建筑形象 ,提升广场景观同时融入旅游集散功能。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泉州发展集团

    48

    奔驰汽车4s 店项目

    项目用地约17.3亩,将企业现有租赁地块周边作为企业扩建用地,包括汽车展厅、客户休息区、服务中心以及办公场所 ,打造奔驰智慧科技总部和高端汽车展览中心。

    江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区商务局

    泉州市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9

    锦江城市广场

    总用地面积:9532㎡,总建筑面积100921.16㎡,地上建筑面积74760.66㎡,地下面积26160.50㎡。使用功能:办公、商业、住宅

    泉州市鼎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

    泉州市鲤城宏泰兴工贸有限公司综合楼

    总用地面积:3944.5平方米,建设办公、住宅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规模以泉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为准)。

    泉州市鲤城宏泰兴工贸有限公司

    \

    51

    繁荣片区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繁荣片区11条配套道路,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42616.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2

    田中休闲公园

    建设用地约17.23亩,建设内容为休闲公园及配套设施。

    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3

    江南组团仙岩路、景山路、培新路市政道路工程

    (1)培新路:(后坑社区段)起于金鲤大道,终于繁荣大道,路线设计全长720m;道路红线宽度2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 (2)仙岩路:(后坑社区段)起于金鲤大道,终于江南大街,路线设计全长750m;道路红线宽度3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 (3)景山路:(后坑社区段)起于金鲤大道,终于培新路,路线设计全长460m;道路红线宽度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 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54

    鲤城区江滨南岸环境整治工程

    江滨南岸堤内1.8公里,整治面积约25.3公顷,主要建筑面积:7420.12平方米。

    泉州鲤城城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条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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