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1-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农〔202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3 17: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4号楼五楼;电话:0595-223558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结合农水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河长制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并做好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开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各1次,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同时,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基础,坚持落实“三审”制,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谨实施。规范做好政府信息登记、分类、统计、保存各项工作,2025年依规向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全文9件、电子全文9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实时优化栏目布局,确保公开信息精准无误、更新及时,2025年,区农水局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动态类信息42条,依托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推送各类政务资讯159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通过安全审核平台把关,制定《鲤城区农水局部门政务公开栏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定期巡查工作方案》,安排人员对部门政务公开栏和局微信公众号内容开展定期巡查并做好台账登记,筑牢内容规范防线。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生信息泄密、发布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51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践中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精细化管理不足,主动公开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个别信息时效性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从三方面推进整改:一是依托错敏信息监测平台开展定期核查,构建信息收集、更新、监测全链条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及时准确。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环节责任边界,强化时效管理,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发布。三是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领域,依法依规科学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对接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