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5-08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泉鲤民社〔2020〕9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0
关于同意登记泉州市鲤城区
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批复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发起人: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登记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条件,准予注册登记。该基金会属非公募基金会,其业务主管和党建领导机关为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基金会成立后,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年度检查,其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0年9月10日
抄送:市民政局,市人行,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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