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5-10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民老〔2022〕2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06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鲤城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6 11:30
     

    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所:

    为帮助我区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现将《鲤城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246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49号)和《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011号)精神,帮助我区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老化改造是指通过第三方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从而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运作。改造项目通过选择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等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二)自愿选择。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需求导向。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特点制定改造方案,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

    (四)高效高质。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二、实施对象

    方案所称困难老年人包括:

    (一)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重度残疾人中的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三)存在其他特殊困难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是否失能按照直观、简便、易操作的原则,运用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6项指标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全自理;有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半失能;有4项及以上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失能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所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拆迁规划。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由区社会福利院统一申请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评估和改造内容

    (一)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 身体状况评估

    1)日常生活能力评估:包括进食、修饰、穿衣、洗浴、如厕、机体活动能力评估等内容;

    2)感知觉评估:包括视力、听力方面评估等内容;

    3)精神状态评估:包括认知能力、攻击行为、抑郁症状评估等内容;

    4)已确诊疾病及意外事件评估:包括现病史(含皮肤状况)、既往病史、跌倒、噎食评估等内容;

    5)行为习惯:包括兴趣爱好、锻炼活动、社会交往意愿及能力评估等内容;

    老年人近期内做过的身体状况评估结果,可供参考。

    2. 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

    包括助餐辅助、助行辅助、如厕辅助、洗浴辅助、感知辅助、康复辅助、照护辅助等辅具需求情况评估等内容。

    3. 居室环境评估

    包括玄关、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书房、阳台区域评估等内容,确定居室环境是否具备改造施工条件。

    4. 家庭成员评估

    包括家庭成员状态评估、有无照护者、照护内容、照护时间等内容,确定相关改造项目是否适宜于家庭使用。同时还要征求家庭意愿,包括老年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主观意愿、客观意愿等内容,确定是否选择相关改造项目。

    (二)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

    1. 安全性改造。包括并不局限于:更换室内老化或裸露的电气线路,并配置安全插座;更换室内严重锈触或即将损坏的水管、煤气管和软管;更换损坏的门锁;更换破碎窗玻璃;更换严重老化的热水器、煤气灶等设备。

    2. 无障碍改造。包括并不局限于:平整易绊脚的地面;安装居室通道扶手;卫浴间改造(包括蹲厕改座厕、配置坐便椅、沐浴椅,在座厕、沐浴椅、洗手盆周边安装安全扶手等);门框改造(包括入户门、房门、厨房门、卫浴间门等)适应轮椅出入;铺设防滑地砖或增设防滑设备;厨房灶台、洗漱台和床低位改造;康复辅具养老产品的适配等。

    3. 整洁性改造。包括并不局限于:更换旧式水龙头;更换老旧灯泡,安装节能灯;粉刷居室屋顶及室内墙面;油漆门窗;做简易而又实用的储物柜。

    4. 其他改造。如灯光调节、适老家具配备等其他必要性改造内容。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可根据老年人居住的实际需要,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改造。如老年人身体状况不适应迁出改造的,应当实施局部改造,以安装扶手、更换老化管道、平整易绊脚的地面为主。在改造过程中,应结合老年人行为习惯、身体状况、心理特点等设计服务及活动。

    四、资金扶持和保障

    2022年全区计划改造500户,每户按2000元标准进行改造,其中省级财政按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市级财政按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配套补助,超出部分由街道视改造家庭情况统筹各方资源给予支持。若改造金额不超过2000元,以实际投入改造经费予以结算。

    五、责任分工

    (一)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做好指导性改造指标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做好项目宣传,受理项目申报及实质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机构,会同街道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监管、验收;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双监控。

    (二)区财政局:会同区民政局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有本级财政资金,负责做好项目形式审核、规范性审核及资金拨付,指导民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三)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适老化改造项目宣传告知;做好符合条件改造对象前期摸底、申请受理、资格审核、统计汇总等相关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入户调查和需求评估;负责督促第三方机构按标准进度施工,做好项目验收审核认定和档案整理上报工作;配合区民政局做好项目抽查验收。

    (四)第三方机构: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为老人定制改造项目套餐、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和有关协议制定;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负责协助选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监管、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评估、工费结算等工作,确保改造工程按时保质完成;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少于2年。

    六、实施流程

    (一)动员部署(7月底前)

    区民政局安排部署适老化改造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提高项目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实施(10月底前)

    1. 申请审批。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持相关证件自愿到社区申请,街道、社区也可主动入户发现,并填写申请审批表(附件2);社区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街道;街道初审后,在社区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8月中旬前报区民政局审定,确定拟实施项目名单。

    2. 选定第三方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业)。区民政局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业),并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机构责任,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

    3. 入户调查。第三方机构根据拟实施项目名单,及时安排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与老年人家庭会商同意后拟定改造方案(需求评估表见附件3、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简易评估表见附件4),并在项目补助标准内概算所需经费(户主愿意自筹的也可增加概算),报区民政局审定。

    4. 组织施工。区民政局应指导和监督第三方机构(施工单位)的工作。第三方机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经老年人家庭审核确认后,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并制作改造档案(附件5);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第三方机构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三)检查验收(11月中旬前)

    施工完成后,由社区会同第三方机构初审验收,协助老年人家庭填报验收单(附件6),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认定。第三方机构要整理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并移交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整理存档项目档案(一式两套),并将改造项目花名册(附件7)一并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适时对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四)总结经验(12月底前)

     要及时对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做好资金结算,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实施、早验收,确保适老化改造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设施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避免改造工作中出现重复返工、改非老年人所用甚至豆腐渣工程,确保改造工作见成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区民政局及各街道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住建、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项目整合达到增加投资规模、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提高改造标准、扩大改造覆盖面的目的,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道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21231日。

     

    附件:

    1.鲤城区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标分配表

    2.鲤城区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

    3.鲤城区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4.鲤城区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简易评估表

    5.鲤城区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PPT档案

    6.鲤城区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表(验收单)

    7.鲤城区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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