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5-30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民办〔2022〕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鲤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1:13
     

    鲤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对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2021年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并通过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鲤城区民政局子栏目、鲤城区档案馆等及时向群众公开,为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鲤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标准对所负责的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事项进行公开。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截止20211231日,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条。2020年我局公开行政许可类的信息22条,占95%,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占5%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情况28条,其中婚姻登记类10条、社会救助类13条、社会事务类5条;开展在线访谈,就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要求设置网络、传真等依申请公开渠道,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2021年主要通过网络方式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按规定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按要求时限及时对栏目内容缺漏的进行调整及更新。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信息内容发布前按要求进行相应核查,规范各类政府信息发布。每个月及时将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档送交档案馆及图书馆进行公开,同时做好政府信息文书统计、归档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没有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设民政子栏目以及线下实体党政公开栏的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股室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要求,及时进行更新。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举一反三按期完成了对标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中相关政策信息量较少。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相关政策信息收集力度,积极推进转载、引用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各时期各级出台的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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