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5-1600-2019-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退役优〔2019〕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3
    关于做好2019年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及义务兵优待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23 11:39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委、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的意见》(泉鲤委〔2008〕46号)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我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优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区统计局统计,2018年我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4873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82元,以此为依据,按照《实施办法》确定抚恤补助、优待奖励标准,具体详见附表。

      二、调整后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资金筹集和发放渠道仍按以前方法执行。

      三、2019年1月至7月应补差额请各街道于8月份发放生活补助费时一并补发。

      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希望各街道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在对各类优抚对象进行认真核对的基础上,及时将调整后的抚恤补助金发给优抚对象。

      附件:2019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

      2019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一、三属定期抚恤标准:

      对象

      类别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原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提高金额

      (元/月)

      新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烈士

      军人家属

      城镇

      35%

      3681

      138

      3819

      因公牺牲

      军人家属

      城镇

      33%

      3386

      30

      3416

      病故

      军人家属

      城镇

      30%

      3063

      88

      3151

      二、复退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对象

      入伍

      时间

      类别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原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提高金额

      (元/月)

      新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老复员

      军人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

      城镇

      40%

      3033

      189

      3222

      建国后

      入伍

      城镇

      35%

      2814

      138

      2952

      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

      城镇

       

      1500

      10

      1510

      参战退役人员

       

       

      950

      50

      1000

      三、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伤残等级

      伤残性质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原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年)

      提高金额

      (元/年)

      新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年)

      一级

      因公

      85%

      119875

      4637

      124512

      三级

      因公

      65%

      93433

      2184

      95617

      因病

      62%

      88195

      1816

      90011

      五级

      因战

      45%

      66345

      258

      66603

      因公

      41%

      58705

      293

      58998

      因病

      38%

      53624

      978

      54602

      六级

      因战

      35%

      50644

      1662

      52306

      因公

      31%

      46909

      1172

      48081

      因病

      28%

      40691

      803

      41494

      七级

      因战

      25%

      38613

      435

      39048

      因公

      22%

      33988

      594

      34582

      八级

      因战

      20%

      26160

      875

      27035

      因公

      17%

      22762

      506

      23268

      九级

      因战

      15%

      19417

      1314

      20731

      因公

      12%

      15589

      946

      16535

      十级

      因战

      10%

      13051

      1226

      14277

      因公

      7%

      10869

      332

      11201

      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伤残等级

      伤残性质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

      平均工资百分比%

      原标准

      (元/年)

      提高金额

      (元/年)

      新标准

      (元/年)

      一级

      因公

      43%

      26305

      1590

      27895

      三级

      因公

      34%

      21044

      1013

      22057

      因病

      25%

      15783

      435

      16218

      四、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

      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年17753元。

      五、现役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

      类别

      占当年优待金%

      新标准

      一等功

      100%

      17753

      二等功

      60%

      10652

      三等功

      30%

      5326

      优秀士兵

      10%

      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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