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5-16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退役军人〔2020〕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2
    关于做好2020年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及义务兵优待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22 10:28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委、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的意见》(泉鲤委〔2008〕46号)和《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2018)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我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优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区统计局统计,2019年我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8274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755元,以此为依据,按照《实施办法》确定抚恤补助、优待奖励标准,具体详见附表。

      二、调整后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资金筹集和发放渠道仍按以前方法执行。

      三、2020年1月至7月应补差额请各街道办事处于8月份发放生活补助费时一并补发。

      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希望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在对各类优抚对象进行认真核对的基础上,及时将调整后的抚恤补助金发给优抚对象。

      附件:2020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一、三属定期抚恤标准:

      对象

      类别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原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提高金额

      (元/月)

      新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烈士

      军人家属

      城镇

      35%

      4031

      391

      4422

      因公牺牲

      军人家属

      城镇

      33%

      3599

      369

      3968

      病故

      军人家属

      城镇

      30%

      3323

      335

      3658

      二、复退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对象

      类别

      入伍

      时间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原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提高金额

      (元/月)

      新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月)

      老复员

      军人

      建国后

      入伍

      35%

      3152

      391

      3543

      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

       

      1510

      10

      1520

      参战退役人员

       

      1050

      50

      1100

      三、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伤残等级

      伤残性质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原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年)

      提高金额

      (元/年)

      新标准

      [包括省提高]

      (元/年)

      一级

      因公

      85%

      132272

      11391

      143663

      三级

      因公

      65%

      101597

      8711

      110308

      因病

      62%

      95611

      8309

      103920

      五级

      因战

      45%

      70673

      6030

      76703

      因公

      41%

      62558

      5494

      68052

      因病

      38%

      57912

      5092

      63004

      六级

      因战

      35%

      55486

      4690

      60176

      因公

      31%

      51091

      4154

      55245

      因病

      28%

      44034

      3752

      47786

      七级

      因战

      25%

      41468

      3350

      44818

      因公

      22%

      36752

      2948

      39700

      八级

      因战

      20%

      28565

      2680

      31245

      因公

      17%

      24668

      2278

      26946

      九级

      因战

      15%

      22001

      2010

      24011

      因公

      12%

      17555

      1608

      19163

      十级

      因战

      10%

      15167

      1340

      16507

      因公

      7%

      11961

      938

      12899

      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伤残等级

      伤残

      性质

      占城镇在岗职工年

      平均工资百分比%

      原标准

      (元/年)

      提高金额

      (元/年)

      新标准

      (元/年)

      一级

      因公

      43%

      27895

      5762

      33657

      三级

      因公

      34%

      22057

      4556

      26613

      因病

      25%

      16218

      3350

      19568

      五级

      患精神病

      25%

      16218

      3350

      19568

      六级

      四、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

      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年23878元。

      五、现役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

      类别

      占当年

      优待金%

      新标准

      一等功

      100%

      23878

      二等功

      60%

      14327

      三等功

      30%

      7163

      优秀士兵

      10%

      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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