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5-30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退役军人〔202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3
    关于成立鲤城区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时间:2021-08-23 18:30

    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时代主题,创新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鲤城区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

      一、组织框架

      (一)设立鲤城区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大队及直属分队,队长由区退役军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二)下设8个街道分队,分队长由各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不是转业军人,由各街道在本单位退役军人中推选产生),街道及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为联络员。

      二、人员招募

      (一)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由区直机关单位转业安置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创业先锋及社工机构中招募人员组建;

      (二)各街道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由辖区内退役军人中招募组建。

      三、主要任务

      开展志愿服务要结合实际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供专业化志愿服务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中,为退役军人添彩,为鲤城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增光添彩。主要任务划分为以下四类:

      (一)公益类: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等全区中心工作;

      (二)荣军类:有组织地参与立功送喜报,为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

      (三)应急类:有组织地参与全区抢险救灾及突发事件处置;

      (四)暖心类:帮助退役军人创业、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家属、关心关爱特困退役军人等。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将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组织作为2021年度重要的工作任务,做为开展“大走访”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有力抓好落实。

      (二)严格招募对象。采取自愿报名及主动吸纳两种方式,由各街道分队自行组织,招募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5人,党员人员数要求不少于30%。招募的志愿者对象要具备退役军人身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国家和人民,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服从管理要求,按要求实名登记。

      (三)注重典型引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是展示全区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传播正能量的窗口,各街道要将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党员、“兵支书”和立功受奖模范作为优先招募对象,发挥个人影响力带动身边人,树立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四)强化宣传报道。坚持将宣传报道贯穿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的全过程,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影响力,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利用自媒体和其他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于8月31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及各街道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人员名单报区退役军人局。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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