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5-01-13 16:4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楼;电话:0595—2235524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网上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3条,包含社会保障就业类的信息2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主动加强政策解读,深入开展对《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的宣传解读,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区政府网“在线访谈”活动1次,切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退役军人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受理申请的数量: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2.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件、待答复件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政府信息“先审后发”,确保机构设置、部门文件、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并将主动公开的信息按时送交鲤城区档案馆、图书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上政务公开栏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英烈故事”、“退役不褪色 老兵建新功”专栏,大力宣传鲤城区革命烈士事迹和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定期组织人员对局网上政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落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与退役军人密切相关的政策与信息;二是进一步健全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