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203-25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泉鲤信〔20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6
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落实2021年度鲤城区信访局普法计划,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泉信〔2021〕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从2021年6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二、宣传活动安排
(一)制作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微视频、动漫宣传片,分发信访工作宣传材料。在信访接待场所设置信访宣传专栏,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宣传标语。
(二)举办法制信访座谈会、知识竞赛、征文和文娱活动,举办书画摄影展览等.
(三)出动信访宣传车下乡宣传,在城区、街道、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各街道要在辖区内开设宣传专栏或者墙报等,并在辖区明显地段悬挂3幅以上的大幅标语,督促各社区在辖区内张贴1幅以上宣传标语。
(四)落实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开展上街现场宣传活动。各街道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宣传品等方式开展活动,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区信访局预计在6月中旬牵头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意向参加的区直单位请填报《信访宣传月集中现场宣传活动登记表》(附件1),并于6月1日前报送区信访局。
(五)进居入户宣传,各街道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入企业,或对重点对象做好面对面的宣传工作,分发宣传手册到各家各户、各企业员工手中。
(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搭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舆论的新平台。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回顾《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信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宣传各级各部门推进“四门四访”工作机制,建立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和“强基促稳”专项行动,推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做法。
(二)宣传信访工作典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宣传一批通过公开听证、信访评理等,实现“案结事了”的典型案例。宣传信访干部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争创一流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讲好信访故事,传递主流声音,传播正能量。
(三)宣传信访法治。宣传介绍逐级上访、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网上反映诉求、依法就地表达诉求。通过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形式,曝光因无理缠访被依法处理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充分营造依法文明上访的社会氛围。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
(四)宣传平安建设。宣传建设“平安鲤城”的目标、意义和要求,重点宣传服务保障打造鲤城“四个高地”建设等工作情况。深入挂钩联系的街道、社区督促指导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联席办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要坚持务实勤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注重两个结合。在宣传中点面结合、信访法规宣传与党史学习教育、平安建设、“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宣传相结合,把上访量大的重点街道、社区作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送法进居入户,使信访法规、平安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加强载体建设。要积极主动联系当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引导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做好正面宣传,为信访工作充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提升。区信访局要及时指导宣传活动的开展,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收集活动素材。各街道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和情况表(附件2)应于7月10日前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发送至区信访局刘家焙名下。
附件:1.信访宣传月集中现场宣传活动登记表
2.2021年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信访宣传月集中现场宣传活动登记表
序号 |
单位 |
宣传重点内容 |
参加人数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参加人数尽量控制在1人,确有需要的最多不超过2人。本表请于6月1日前传真至22355723,或者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发送至区信访局刘家焙名下,报送后请来电确认,电话15805060712。
附件2
2021年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报送单位: 时间:
活动内容 |
数量 |
亮点、特色工作介绍 |
制作、分发宣传材料 |
份 |
|
出动宣传车下乡宣传 |
次 |
|
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 |
份 |
|
设置宣传专栏 |
个 |
|
开展上街咨询宣传活动 |
次 |
|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开展宣传活动 |
条 |
|
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 |
条 |
请随附特色宣传漫画、视频等宣传资料。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5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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