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7-2500-2019-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行政管〔2019〕23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9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精神,经对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重新梳理,共梳理汇总“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1055项,其中 “一趟不用跑”事项313项,区直部门“最多跑一趟”事项326项,各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最多跑一趟”事项416项,现予以公布。
通知下发后,各级各部门应同步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更新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部门验收制,组织对梳理公布的“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申报材料、运作流程进行全面体检,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切实提高办理率。各级各部门需进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的取消、调整,应及时报送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进行调整,同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做好相应修改。
附件:1. “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动态调整)
2. “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动态调整)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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