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7-25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泉鲤行政管〔2020〕1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1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实行首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模式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0-10-21 15:07

    区直各部门:

      根据泉州市《关于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泉审改办〔2020〕7号)和鲤城区《关于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泉鲤审改办〔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我区首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就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类)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办理退休、开办餐饮店服务模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模式 

      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类)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一件事通办”专窗、个人退休(灵活就业人员、不涉及个人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一件事通办”专窗、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通办”专窗,由专窗人员负责前台对外服务工作,各相关审批部门人员进驻后台,负责事项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申请人申办事项,通过前台后台全程无缝衔接,为申请人一次性办理,全面压缩办理时限,保证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实现一窗办理、一次提交。 

      二、工作流程 

      (一)窗口审查。办事人提交材料时,专窗人员应根据企业申办事项,做好办事材料的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专窗人员应告知办事人领取办理结果的时间,同时将材料流转后台审批部门人员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专窗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事人所需材料和办事程序,待办事人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 

      (二)后台审批。后台审批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实施审批。由部门独立办理的,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直接转交专窗;由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审批结果按照办事流程由最终环节审批部门归总核验后,统一转交专窗。 

      (三)统一发证。审批完成后,专窗人员应及时通知办事人领取办理结果,核验办事人身份证件后,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发放办事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一件事”流程再造。区直各牵头部门按照“七个再造”原则,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各配合部门对涉及事项进行优化。

      (二)编制“一件事”指南规程。牵头单位将“一件事”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整合优化为一个“一件事”办事指南,推动办事指南的个性化、场景化应用,增强可读性、通俗性。制定操作规程,理清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压减办事期限,不断提升“一件事”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三)做好“一件事”系统改造。“一件事”改革各责任单位围绕办成“一件事”,对本部门的信息系统,主动开放对接接口,通过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时全量汇聚更新业务数据。

      (四)抓紧“一件事”窗口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结合“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推进综合窗口建设,合理设置“一件事”窗口,推行“一件事”主题叫号、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发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的运行模式。             

      (五)加强“一件事”督导保障。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牵头部门强化对“一件事”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六)强化“一件事”考核激励。省政府已把“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纳入政务便民服务绩效考核;市政府也把各县(市、区)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纳入政务服务绩效考评工作。区审改办、区工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会同区效能办把此项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七)实施“一件事”宣传互动。充分利用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开展广泛宣传,提高“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 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一件事通办”工作,及时组织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前台窗口与后台审批部门应加强业务协同,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完成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类)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个人退休(灵活就业人员、不涉及个人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开办餐饮店的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切实提高“一件事通办”效率。

      附件:1.鲤城区首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表

      2.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类)要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工作方案

      3.我要办理退休(灵活就业人员、不涉及个人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工作方案

      3-1.《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

      3-2.《泉州市退休人员信息表》

      4.我要开办餐饮店工作方案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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