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7-30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行政管〔2022〕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2-01-05 10:4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2楼;电话:0595-221388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1年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份、工作动态41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各类业务办事指南1242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① 推进审批服务“掌上办”。全面梳理可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已分三批次梳理出131项“掌上办”事项,并牵头召开工作协调会,跟踪推进审批服务“掌上办”事项入驻闽政通“泉服务”鲤城专区,提升入驻中心事项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② 推出办事指南二维码扫码服务。在政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了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公示栏,展示了“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涵盖了14个窗口的246个常用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

      ③ 升级政务公开专区。结合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同步改造提升,新开辟的政务公开专区位置醒目,功能分区合理。设计了新的政务公开专栏用于每月及时公开区政府纸质文件,配备了桌椅和宣传展架;升级了政务大厅网络并配置了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电脑和打印机,便于群众线上线下查阅和打印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

      3. 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①利用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省网上办事大厅意见建议收集、办件回访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②深化政策解读工作,2021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发布政策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件,无历年累计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发文登记、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主动公开文件进行分类上网并及时送交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21年共报送纸质文档8份。每季度按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网站: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政务公开平台于2019年正式开通。

      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各类业务办事指南1242条。

      政务微信:于2019年底正式开通了“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供预约服务及办事指南查询服务。

      线下实体公开栏:建设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专用设备,设置政务公开栏,每月定期更新区政府政务公开文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配齐工作队伍,明确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内部工作程序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有待加强,网络宣传平台在群众中的关注度还不够大,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不够到位。

      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根据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规范政府信息报送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质量的把关。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重点,积极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的认同和支持。三是提升网络信息公开平台的关注度。通过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模式和广泛发动中心工作人员宣传转发,提升关注度,更好地利用网页、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更好的服务民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元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