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7-30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行政管〔2023〕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3-01-13 15: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2楼;电话:0595-221388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2年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份、工作动态12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各类业务办事指南1270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① 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每月月初汇总“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鲤城区可申报惠企政策制作“鲤城区惠企政策清单”宣传册,同时制作视频投放至中心Led屏进行政策宣传。鲤城区现惠企政策可申报数共29项。在兑政策18项,免申政策9项,其他政策2。

      ② 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升级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域”,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工作制度并上墙,全方位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在线申请”等服务;设置“政务公开意见收集簿”,拓宽民意反馈渠道;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示区政府主动公开文件并在Led显示屏进行政策解读;提供鲤城区每月最新的惠企政策清单,详细列明政策对应的部门、申请期限及咨询电话。

      ③推出办事指南二维码扫码服务。在政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公示栏,展示“鲤城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涵盖14个窗口的203个常用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

      3. 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① 通过在“鲤城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的“互动交流”模块设置“在线咨询”和“意见箱”,以及引进第三方开展办件回访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② 深化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发布政策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件,无历年累计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做好信息保障工作。在区府办指导下,在继续做好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办事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同时,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维护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把内容,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因全省政务服务场所统一更名,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11月更名为“鲤城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处理答复公众咨询,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配齐工作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宣传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信息公开内容有些还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公开。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大对群众关注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通过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模式、提升关注度等,更好地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拓宽便民服务通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3年元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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