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7-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行政管〔2024〕3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4-01-15 17: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2楼;电话:0595-221388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3年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份、工作动态23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各类业务办事指南1131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① 增设2个自助填报区,升级政务公开专区。结合“全速办”政务服务改革,设置集资料填报、范本查阅、指南公开、免费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自助填报区,并将自助填报区和政务公开专区功能结合,全方位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民意征集、文件政策查阅等服务,做到服务前移,分流窗口压力,提升办事效率。

      ② 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每月印制“鲤城区惠企政策清单”宣传册,汇总“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鲤城区可申报惠企政策。鲤城区现惠企政策可申报数共78项,在兑政策66项,免申即享12项。

      ③开展民意征集和问卷调查。发布《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水平的意见征集》,截至2023年1月22日,未收到网友意见。发布《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共15名网友参与问卷,满意率达100%,未收到关于改进、优化、提升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件,无历年累计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及其他信息公开事项,不断优化提升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机构设置、政务服务改革情况、有关政策等信息在网上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实现政务公开渠道多元化,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结合“全速办”政务服务改革,设置集资料填报、范本查阅、指南公开、免费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自助填报区,并将自助填报区和政务公开专区功能结合,全方位升级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做到内容更新准确及时,运维管理安全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全速办”政务服务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的广度和频率有了大幅度提升,但企业群众知晓率的提升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同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提升。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通过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模式、提升关注度等,更好地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拓宽便民服务通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发布敏锐度。结合政务服务改革,不断发掘改革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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