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0
区委依法治区办: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建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泉鲤委法办〔2021〕10号)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鲤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以及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和推进依法治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鲤城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现将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普法首要任务
(一)深化学法用法制度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党政干部经常性学法、局务会集中探讨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023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等多项党内法规制度集中学法活动。并开设“自然资源法治课堂”,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自然资源法治讲堂”进行深入解读,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执法人员经常性学法。2023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组织1场旁听庭审活动和1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全区土地报批培训、林长制和松材线虫防控培训;每月开展1场自然资源大讲堂的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技术骨干分批参加泉州市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轮训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更新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同时,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和网上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答题活动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执法队伍规范管理
1.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3年以来组织未持证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和市自然资源专业法律等2场考试,目前2人符合申报领取行政执法资格证书条件。截至目前,在编人员除新调入人员未持证外,19人均取得执法证书,持证率达95%。
2.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领导干部网上法律政策学习和事业专技人员线上法律政策知识培训等执法人员经常性学法活动,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学习培训、保密法网上培训考核、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规网上培训等,有效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3.落实经费保障工作。落实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和宣传费用等纳入局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健全完善清单管理
1.梳理公布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将普法责任清单公布在区政府和我局政务网页,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将我局普法落实情况及时上传公布到全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和“百千万计划”平台。
2.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放管服”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宗旨意识,切实做好民生服务保障。结合标准化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全过程公开工作,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优化政务服务,减时间、少跑动,提高即办件比例和推进网办深度,推行“一趟不用跑”和“全流程网办”审批事项,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网上办”“全程网办”拓展更多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承接市级下放“临时用地”审批,2023年度,完成5个项目的临时用地审批。紧跟市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梳理增设电梯审查各项工作流程,制定《鲤城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查办事指南》《鲤城区增设电梯联合踏勘意见表》《鲤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表决书》等,对服务办事条件、流程等实行一次性告知,切实方便群众办事。2023年,完成10件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推动“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落地。
3.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通过“换位式”体验、“全流程”倒查,“零距离”找堵点、解难题,进一步优化用林审批流程,“靶向式”精准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推动新风正气“名片”更加深入人心。靠前服务保障用林需求。牢固树立林地“红线”意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定额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加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全过程监管,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林地。2023年以来审批建设使用林地项目2件,总面积8.778公顷,审批临时用林项目1件,面积10.064公顷,有效保障项目用林需求。
4.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对接上级“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涉及的自然资源监管清单进行录入工作,做好动态更新调整,实行全覆盖严监管。
二、坚持把握服务大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等,做到年初有计划、日常工作有重点、年度有总结;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拓宽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途径,依托党员先锋服务队,结合政策法规便民集市日等载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宣传。有计划全面推进全局普法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梳理“四张清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通知》(闽林〔2022〕4号)和《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林规〔2023〕1号)《鲤城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的函》精神,结合我局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我局印发《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的通知》(泉鲤资〔2023〕14号),共梳理制定我局柔性执法事项48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42项,从轻处罚事项4项,减轻处罚1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1项。
(三)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三提三效”、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结合新法和特殊节点需要开展“普法行”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网络等自然资源行业特色的“法律七进”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法普法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福建省消防条例》等综合法律学法普法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自然资源行业法律学法普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活动和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公务员“依法行政”“海丝文化”专题培训班;组织一般干部职工参加泉州市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开展区地质灾害专题培训、林长制工作培训等自然资源领域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更新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2.结合“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活动契机,开展多样化“普法行”。2023年3至4月,结合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联建社区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爱鸟周”等进居入户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切实提高居民群众法治意识。5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机关进网络宣传活动。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工作,6月,组织送法下乡,联合市局和临江街道、隘南社区等,现场办公,走街串巷等以“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多形式开展耕地保护宣传,让普法宣传“飞入寻常百姓家”。7月,组织“学先进?当先锋”,开展榜样的力量学习宣传活动。8至11月,连续通过网络线上宣传方式,开展国家安全专题学习和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和考核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学习培训考核活动等。12月,开展“自然资源法规网络培训班”行动。
3.开设党的二十大专题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宣传活动。9月,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省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着”精神,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汇编等。10月,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专题研讨;学习《习近平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招待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重要指示》《论奋力推进全民国防教育走深走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加强诚信教育等意识形态舆情风险管控专题学习,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月,组织主题教育现场教学暨调查研究活动,参观城市会客厅,调研江南新区指挥部现场,巡礼古城印记,感受世遗脉搏。11月,局党支部和路边社区、华塑社区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联合党日活动,“守底线、勇担当、善作为”弘扬新正风气。并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和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活动。12月,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行政、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自然资源系统法规网络培训班。
(三)创新法制工作宣传载体。坚持把智慧普法和精准普法作为创新方向,依托“互联网+”打通服务群众法律需求的“最后一公里”,建立“鲤城自然资源”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及单位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发布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动态,推动群众喜闻乐见的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走进千家万户。2023,共报送普法依法行政信息12条,并强化媒体合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传月、土地日宣传、森林防火、林长制宣传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和法治创新工作,鲤城网等进行跟踪报道,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面。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挥“双公示”平台功能,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型及时公示,对于事中的行政执法全过程,保留影像、勘察、笔录等记录,重大执法决定需进行法制审核并经集体讨论,确保公平公正执法。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并结合标准化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全过程公开工作,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证照库运用,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全过程记录,在我局部门网站设置公告栏和行业管理栏,做好行政许可审批执法信息在专栏统一公示,并同步对接泉州市信用网,做好“双公示”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监管行为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发布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2023年以来,完成行政许可审批50件。其中林业类审批:(1)报省林业局审批建设使用林地项目2件,总面积8.778公顷;(2)区级审批临时用林项目1件,面积10.064公顷;(3)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6件,其中征占用林采伐11件,松林改造采伐15件;(4)办理植物检疫证书15件;(5)办理野外临时用火审批1件。临时用地审批5件。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管”,推进自然资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在区自然资源局政务网页公示和一体化审批平台推送泉州市“双公示”平台,加大对企业信用的公示力度。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探索实施智慧监管,深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有效地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
3.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林地“红线”意识,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严厉查处涉林违法图斑,规范化推进2023年度无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同时,积极参加卷宗评查工作,2023年度抽查行政处罚卷宗参加全区卷宗评查工作,卷宗整理规范受到区通报肯定。
4.创新“两法衔接”机制。 建立并完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行“林长+”协助机制,提升执法合力。区自然资源局分别加强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局联动,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建立“林长+检察官”“林长+法官”“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机制;出台并组织实施《2023年鲤城区林长制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鲤城区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2022年鲤城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鲤城区河长制办公室鲤城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建立河长林长协同共治机制的通知》等,全力推进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无缝对接,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在打击野生动物和森林保护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和诉讼工作中,鲤城区都有新突破,全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运用法治思维,护航依法行政工作
1.紧跟法律调整施行,主动靠前推动新区战略引擎。围绕按照市、区党委、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和“活古城、战江南”部署要求,以配合市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龙头,突出高起点规划引领。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单元控规合理性调整建议,确定不同单元的主要功能、容量及开发强度控制、“六线”控制、“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控制、特殊控制要求,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8月1日,《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完成并录入福建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展江南四大产业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在总结分析上位规划的基础上,提出新塘工业区、工矿汽配城片区、奇星奇信片区、华塑厂及周边改造片区的未来发展方向及重点控制内容,同时细化投资估算和运作模式。目前已完成编制工作,拟近期提交市级审核。
2.坚持服务发展,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进土地出让,赋能江南城市更新。以繁荣-站前西片区开发建设为主轴,把握土地投放市场的规模、时机、节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截至12月22日,我区完成住宅用地出让1宗50.45亩、商务金融用地1宗19.34亩、中小学用地3宗99.78亩,土地出让金9.4633亿元。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推动城市转型升级。截至12月22日,我区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74.12亩(分别为站前大道一、六、十一路245.78亩,坂头安商房70.48亩,建发养云7.41亩,鲤2023-1号地块50.45亩)、闲置土地248.83亩,处置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数。盘活低效用地,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明晰实施路径。对照市级四大任务21项具体工作,结合鲤城实际,制定鲤城区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统筹优化配置空间资源、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3项重点任务,逐一确定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二是明晰任务底数。按照“先产业后城镇”的思路,全面推进低效用地调查评价工作,调查范围覆盖古城区拟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和江南新区所有产业用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地块面积约16860亩、建筑面积约2133.7万平方米;三是明晰推进方向。结合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按照政企合作、收储改造、企业自改3种模式分批分类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首批试点高新区北部片区1162亩工业用地,通过政企合作、收储改造、企业自改等方式,目前已初步盘活科创中心、火炬紫华园等项目用地超460亩,已开工或即将开工项目8个,建成后预计可新增工业面积约57万㎡。第二批试点金上路片区改造项目,面积约77.71亩,拟作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园区,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可新增产业空间约5.2万㎡,有效串联起首批试点1162亩工业用地,同时为周边企业提供配套设施。古城方面聚焦创建“世遗典范城”,将古城细分为八大分区,围绕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街巷提升、基础配套和交通体系建设、古城载体提升、文商旅6个方面策划项目,不断完善古城核心区功能布局。做好用地要素保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局按轻重缓急排出时序计划,通过前期早介入、中期细服务、后期紧跟踪,组建专班,梳理报批流程,指派专人与业主单位、街道、社区对接联系,负责指导、督促材料组件,按程序一环紧扣一环推进,同时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争取最大力度支持。今年以来,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方面,已完成通政小学(田中校区)、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江南大型垃圾转运站、金泰花园二期、金鲤大道、站前西片区H地块等项目农转用组卷上报,目前均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30亩;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审方面,当前已完成金泰片区、站前大道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工作并获省政府批准,成片开发总面积1831亩,正在持续推进江南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等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3.坚持绿色发展,优化林业生态建设。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水平。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林长组织架构,由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林长,配备街道林长25名、社区林长59名,并确立各自责任区域,初步建成覆盖全域森林资源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出台《2023年鲤城区林长制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林长制工作。2023年以来,区级林长先后巡林5次,有效推动林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护林员管理、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督查图斑整改等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完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执法协作、部门协同。开展林长+“公检法”+共青团、妇联联合巡林活动,召开“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联席会议,交流2023年以来“林长+”工作情况,讨论解决“林长+”工作相关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林长+”协作机制建设。深化林长河长协同共治机制建设,推进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措施落地落实,增强林长制工作协同效应,全力推进林长制从“全面见效”到“全面提升”转变。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严格疫情监测,加强检疫检查,及时清理枯死松树,完成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年度防控任务,完成以菌治虫2446亩、以虫治虫442亩,全力防范松材线虫病入侵。全面开展松林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全区1265亩松木采伐与除害处理与补植补造工作。扎实推进晋江河道(鲤城段)互花米草除治工作,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成效,加强巡查管护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范互花米草“死灰复燃”,维护湿地生态安全。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推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森林防火部署图,统筹抓好人防筑基、物防固本、技防赋能各项措施,实行“日常时段24小时监控+重点时段无人机巡查”模式,利用铁塔设施设立6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平台,覆盖全区所有林区,全天候对林区及周边烟雾进行实时监测,并关联手机自动预警告知,2023年以来未发生森林火灾。
4.坚持协同协作,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制定方案提供工作保障,我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度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提出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应急响应措施以及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方案,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较强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二是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局组织相关街道、社区逐级完成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审核工作;三是完成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工作部署和安排,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区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数量724处,为落实落紧工作要求,我局编制全区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相关街道、社区现场排查核实,我区无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四是积极申报2023年增发国债专项补助资金,将我区8个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打包成“鲤城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包,申请专项补助资金700万元。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为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遏制以项目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砂石土行为,我局联合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并督促指导江南新区建设项目开展砂石土出让处置工作。同时,为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行立改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草拟并报区委区政府印发《鲤城区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利用100天集中攻坚(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3月16日),确保实现3个“100”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开采“荒料”的100%处置;全面核查摸底出来的土地平整项目,100%落实全过程监管;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100%处理到位。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耕地总量和质量动态平衡。①夯实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基础,做好开源工作。组织第三方作业单位实地摸排出自然流入及通过图斑整改新增的耕地30.24亩,有效缓解因农转导致耕地流出的压力。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图斑整改,做好截流工作。今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区专项问题图斑42宗115.51亩,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就地整改或异地补划,整改率100%。③及时购买指标弥补保有量缺口,做好堵漏工作。从8月份开始每月持续关注省内其他县(市、区)指标供应信息,通过电话及当面对接的方式,购买占补指标260亩(其中160亩已划转至我区),及时补足我区因农转而导致的151.6亩耕地保有量缺口。二是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①严格落实问题图斑整改工作。针对部里下发我区4.6亩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我局草拟并报区政府办印发《鲤城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明确图斑整改单位、目标任务、整改计划、整改进度和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已100%完成图斑的就地或异地补划整改。②积极增划面积。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通过内业摸排和外业核查的方式,增划永农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9亩,即保障今年完成任务,又为今后留足空间。三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①制定方案,夯实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耕地进出平衡规范管理,我局于4月初征集各街道及相关单位2023年耕地流出需求,制定《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流出流入要求,为掌握全年耕地流出趋势、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夯实基础。②严格落实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上级下达我区进出平衡问题图斑21宗42.76亩,我局及时分解至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时限,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就地或异地补划整改。配合推进耕地日常执法监督。充分利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科技手段,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江南、常泰、金龙、浮桥等4个街道办事处为摸排主体,结合城管、住建、农水等部门的日常巡查工作以及通过“两违图斑”、部级卫片执法核查、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全方位监测耕地利用及临时用地复垦情况。2023年1-9月部省下发图斑共135宗,其中核实违法图斑69宗,目前已整改62宗,未整改7宗,整改率89.86%,配合推进2023年上海督察局来我市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2018至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下发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整改率为100%。同时继续推进鲤城区2023年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目前尚未有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持续推进私有危房改造审批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查。严格执行《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和泉州市中心市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泉政办〔2021〕24号)和《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泉规建〔2022〕1号),强化管控约束、建管并举,推动科学改造、有序更新。充分考虑古城保护和群众需求,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私有危房改造、加装电梯联合踏勘审查,完成10宗电梯规划审查,推动5宗古城区私有危房获批改造。积极向上级多次沟通推进古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电梯增建限高问题,并获得上级支持同意在古城范围内逐步推进试点电梯限高不超既有建筑高度的规划审查。同时,对涉及堵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工作调度,积极协调沟通,并主动向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力求协调疏通。
5.加强行政行为动态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处罚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鲤城区司法局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执法卷宗评查工作,落实自查、自评、自纠制度,建立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案件目录,并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每季度和全年行政执法数据表,逐步提高执法卷宗质量,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二是梳理本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并报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梳理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并及时上报区司法局。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严格落实《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审查备案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1份,清理1份。同时,建立全面、准确、动态的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并举,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我局2023年度发文目录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按规定报送区司法局。
四、普治并举,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
(一)紧贴民生需求,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积极化解信访矛盾。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倾听群众呼声,消除不安定因素和隐患。2023年以来,我局积极解决国家、省、市、区信访事项和12345平台群众反映诉求,主动化积案解难题,截止12月31日,我局共承办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19件,12345平台群众答复109件,均按时答复受理答复,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工作职能,统一细化部署,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三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将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和司法公正为民结合起来,按要求每季度报送进展情况报表,推进建立大调解格局。
(二)紧系群众期盼,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当前呼声、期盼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联系沟通机制,7月份,主动开展“两见面一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召开座谈会,当面沟通,提前办结,2023年度办理的区人大15件、政协11件,按时办理率均达100%,真正把办理过程变成与代表委员互动的过程。
2023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重要批示精神还不够到位,职能履职还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仍然不够有力等困难和问题。
2024年,区自然资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新发展要求,继续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核心要求,坚持把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智慧普法和精准普法作为创新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管理,全力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加快土地出让步伐,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持续深化古城提质行动,维护群众权益,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继续推进“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提速增效,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建设进程。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靠前服务,持续抓好项目报批,保障用地需求。加强对2024年我区土地“招拍挂”出让计划执行的跟踪,争取我区有更多用地项目及时推出土地出让。强化资源保护,按照权限对我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
三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各部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大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赋能“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协同挂钩社区开展进居入户、综治平安宣传、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等活动,做好平安主题微信推送工作。进一步宣传综治平安建设成效,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提高平安建设“三率”水平。
五是持续抓好法治政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持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事业中心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积极发挥意识形态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作用,将意识形态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充分运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和单位学习平台的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党内、外宣传工作,开创了我局法治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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