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4〕10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8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晋江干流(鲤城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至泉州大桥)一个登记单元,依据国土调查等专项数据成果,以河流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三区三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临江街道,浮桥街道,江南街道。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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